王亮、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3)陕0582执43号
申请执行人:王亮,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华阴市。
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任一帆,公司董事、经理。
王亮与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5民终22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亮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王亮联系并已履行全部案款,申请人王亮于2023年2月1日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陕0582执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郭宏宁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 王霖东
杨歌、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3)陕0582执42号
申请执行人:杨歌,女,1980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址:华阴市。
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任一帆,公司董事、经理。
杨歌与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5民终22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杨歌联系并已履行全部案款,申请人杨歌于2023年2月1日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陕0582执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郭宏宁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 王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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