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z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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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潮投资 2019.8.7-16:28……2014年12月,被告人程国明因债务缠身,遂经与被告人王水法通谋,借被告人王水法亲戚崔某之名在本市注册成立海宁市追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开设“追潮投资”网络投资理财借贷平台,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8月27日,被告人程国明、王水法、陈晖等共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70余人吸纳资金共计5669354.12元,已归还2545641.14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3123712.98元。本院认为,被告人程国明、王水法、陈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资金,共计566万余元,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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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