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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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眉县董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 2023.10.13……【法院发布】10月13日,眉县法院对被告人董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2年9至10月份,被告人董某某在既无鲜桃销售渠道也未做冷藏储存准备,亦无支付猕猴桃款能力的情况下,为方便自己挥霍,或利用乡邻认识的条件,或给付少部分果农少量订金的形式骗取收购眉县四个村子四十余户果农价值200余万元的猕猴桃后,低价出售,套取现金90余万元。为掩饰其犯罪真相,继续实施犯罪,其向部分果农支付了部分桃款22.99万元,剩余桃款用于赌博、旅游、洗浴等个人消费,后逃匿不见。截止案发时,被告人仍拖欠果农桃款13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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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浙江金华市义乌市杨宝林诈骗案 2023.8.14……【检察院起诉书】杨宝林,男性,1989年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2008年8月因盗窃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6月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涉嫌诈骗罪,于2022年10月9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2年10月10日监视居住,2023年4月9日本院决定继续监视居住。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杨宝林以租豪车、谎称有别墅等包装自己,与被害人鞠某某谈男女朋友。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被告人杨宝林编造装修别墅、父母生病等急需用钱的理由,先后分32次向鞠某某骗取331696元人民币,被告人杨宝林将骗得的钱用于挥霍,赌博等。2022年10月9日,被告人杨宝林在浙江省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被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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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周瑞康涉嫌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2023.2.17……【检察院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6月份起,被告人周瑞康伙同甘宝意、甘宝愿、甘宝乾、甘宝发(四人已判刑)、甘宝能(另案处理)共谋实施诈骗,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公民姓名、手机号码、Q号等个人信息存于U盘,准备手机、充值卡等工具,由周瑞海(已判刑)开车接送,搭载周瑞康、甘宝愿、甘宝意、甘宝发、甘宝乾等人到上林县白圩镇一带,通过手机冒充被害人孩子的QQ,以需要报名参加培训班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期间,周瑞海为上述同案人送饮食并在现场路口放风。2020年7月2日,公安机关在上林县白圩镇抓获甘宝愿等人,并扣押作案用的手机、U盘等。经对以上作案手机、U盘进行电子数据提取,提取出诈骗信息及公民个人信息(学生姓名+家长姓名+电话号码,Q+密码)超过五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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