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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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3.28 ☑资金清退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关于“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103刑初398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对该案涉财产部分,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案款已提存至“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江汉区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专户”。将依法开展该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登记核实对象为本院作出的(2022)鄂0103刑初398号刑事判决书对“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所确认的5782名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自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起至5月5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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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杭州市上城区裘卫娟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4.3.27 ☑资金清退
资金清退公告(三):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三次清退,清退金额为人民币5099531.81元。清退时间2024年3月27日。本次清退采取线上清退方式。
➤附:2024.2.2,资金清退公告(二):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二次清退,清退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清退时间2024年2月2日。本次清退采取线上清退方式。
➤附:2023.11.15,资金清退公告(一):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0151930.1元。清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本次清退采取线上清退方式。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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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深圳市罗湖区王坤、曾秋文、朱跃华、张小亮、贾金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荧兴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案 2024.3.22 ☑法院通告
张小亮、贾金凤、王坤、曾秋文、朱跃华:关于被执行人张小亮、贾金凤、王坤、曾秋文、朱跃华责令退赔、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因采取其它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限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限你(们)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裁定整体拍卖、变卖(2022)粤0303刑初325号刑事判决所确定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丽晶商住园56套房产以退赔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
附:2021.8.1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坤、曾秋文、朱跃华、张小亮、贾金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荧兴源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拟定于2021年9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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