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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
密码保护:临安市祥和燃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23.7.21……【破产案】➤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2023.1.29)
➤财产分配执行方案(第二次分配)(2023.6.15)
➤财产分配执行方案(第三次分配)(2023.7.21)
2023年7月23日
密码保护: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22.12.2……【破产案】➤上海远成物流股份破产资产第一次分配方案(2022.9.30)
➤上海远成物流股份破产资产第二次分配方案(2022.12.2)
2023年7月15日
密码保护: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3.6.26……【破产案】2023年6月21日,申请人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定的《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债权人会议两次审议表决,均是投同意票的人数超过法定人数,但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未能达到法定金额。最主要原因是鹰潭市锦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广西和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知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四位关联的普通债权人(四位债权人金额合计约7.234亿,而普通债权总额约为7.556亿,四位债权人占总金额的95.73%)投反对票,导致同意票的表决金额未达到法定金额。该四债权人提出的反对意见主要有以下两点。
➤本院认为:《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虽经债权人会议两次审议均未通过,但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等都做了详尽的说明,该方案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符合本案实际情况,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针对鹰潭市锦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等四债权人提出的意见,本院认为: 1、关于扣除浙商公司0.5%分配款问题。浙商公司是有抵押担保的优先债权人,其债权金额超过2亿。经本院及管理人与浙商公司沟通,其同意让渡0.5%债权。其让渡的金额,管理人制定分配方案时用于分配给50万以下的中小债权人。该部分资金来源于浙商公司让渡,并未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且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中小债权人予以适当照顾,亦是司法实践常见做法。2、关于浙商公司承担安保费、评估费比例问题。虽然浙商公司分配款占土地、房屋拍卖成交款的76%,但浙商公司的分配款来源于抵押土地的变现价款(因为土地变现款已经足额覆盖其债权),而土地不像房屋、设备等资产容易被损坏,对土地的看护相对容易。管理人综合考虑认定浙商公司承担50%的费用并无不妥。因此,债权人鹰潭市锦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等四债权人提出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不足以否定管理人制定的分配方案。对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的分配方案,本院依法应予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附:《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3年7月14日
北海湾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23.7.12……【破产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0日裁定受理北海湾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案号(2023)桂05破申3号〕
2023年7月13日
密码保护:杭州振宇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3.7.6……【破产案】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方案
2023年7月6日
密码保护:四川省大凉山正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3.6.26……【破产案】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4月9日裁定受理四川省大凉山正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因其担任管理人期间,工作推进缓慢,几无成效,经本院多次谈话督促后,工作仍无明显改善,破产工作无实质进展,四川省大凉山正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更换管理人,后向本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25日决定解除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的四川省大凉山正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职务
2023年6月30日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茂城项目)破产清算案 2023.6.8……【破产案】一、鉴于中茂城项目方在履约项目合同中构成根本违约,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政策均丧失了兑现条件故不能予以兑现。二、我委或我委控股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转入破产清算后,不会收购中茂城项目及组织项目运营,不会回购现金购房人所购房产。
2023年6月8日
密码保护: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3.5.30……【破产案】➤《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协议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股权的情况公示》及《股权转让协议》
➤《浙江省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以兜底价公开拍卖所持有的上海奥兰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的情况公示》及《兜底购买协议》
2023年6月2日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3.5.26……【破产案】目前,部分现金业主希望能够参与到重整程序中,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解决现金业主相关问题;部分现金业主反对参与到重整程序中,反对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现金业主的内容,要求自行处理。
现金业主依法自行决定财产权利的行使方式、承担相应后果。
2023年5月27日
密码保护: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 2023.5.16……【破产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01破18号之七
本院于2019年11月12日裁定受理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北公司管理人。2023年4月17日,南北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本院查明,南北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8月10日将《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管理人统计,应到会债权人数为75户,实际到会39户,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34户,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不足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方案未获通过。管理人调整方案后,于2022年10月27日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管理人统计,应到会债权人数为75户,实际到会29户,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22户,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不足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方案仍未获通过。
➤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9)南北建设破管字第135号
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由于部分债权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管理人邮寄或发送表决票,导致《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表决未能通过,现再次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进行第二次表决,恳请债权人能够按时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
➤本次提交表决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南京南北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北建设公司或债务人)已于2021年6月3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其部分财产龙凤花园隽凤园1号楼一层、龙凤花园隽凤园2号楼一层、龙凤花园中心广场地下车位、南京市湖南路231号房产已经拍卖完成,其余破产财产龙凤花园隽凤园2号楼二层,龙凤花园隽凤园2号楼106和212室、龙凤玫瑰园地下车库诸多车位正在拍卖之中,部分破产财产权属等仍在诉讼中,短时间之内不能全部处置完毕,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对已处置的财产能够尽早实现分配,管理人现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拟按照如下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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