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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雷过的网贷
财富星球(银客网) 2021.7.2……平台被抓的犯罪人包括后期抓捕的林清峰均按“非吸”罪名起诉到了海淀法院,法院在按程序做着庭前调查和开庭的准备,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尚未确定。对平台责任人和借款人的追款进展缓慢,案件难有突破性进展
2021年7月3日
微品金融 2021.7.2……犯罪嫌疑人熊长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熊长贵是东莞市品升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其借用九家公司的名义以拆分标的方式在“微品金融”APP平台进行借款,导致集资参与人980万元人民币无法偿还
2021年7月2日
密码保护:91投、浙鑫金融、魔匣风猫等关联平台 2020.9.24……上海浙鑫投资集团被告单位浙鑫集团、被告人范文超、胡某某、沈剑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牟某某、鲍某某、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范文超犯合同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范文超、沈剑飞不服,提出上诉。……关于上诉人范文超及辩护人所提本案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本院认为,现已查实的证据足以证明范文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使用了诈骗方法,其行为应构成集资诈骗罪。主要理由如下:(2)浙鑫集团及范文超在非法募集资金的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方法。浙鑫集团存在提供虚假债权以及错配债权的情形,范文超指使牟文林等人在“能源宝”上提供虚假债权,并拆分“风猫宝”中的债权期限以进行债权错配。(4)虽然范文超实际控制的Y公司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Y公司运营的“风猫”平台可以销售话费、油卡等业务,但是“风猫”平台以3%-22%的储值补贴以及低于成本价销售油卡、话费,其经营模式明显不可持续,况且“风猫”平台以此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储值以募集资金,所募资金除分销商和代理商提现、支付佣金、投资人使用账户猫币消费外,余款被Y公司提现后由范文超控制、花用。
2021年7月2日
密码保护:91投、浙鑫金融、魔匣风猫等关联平台 2019.12.31……上海浙鑫投资集团被告单位浙鑫集团、被告人范文超、胡某某、沈剑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牟某某、鲍某某、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范文超犯合同诈骗罪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范文超于2015年1月设立浙鑫集团。浙鑫集团利用被告人范文超控制的浙鑫投资、浙鑫金融、魔匣公司等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线下门店、线上“91投”平台销售理财产品,采用广告宣传、赞助大型活动、门店招揽等方式公开宣传,允诺6.8%-18%的高额利息回报,销售“百村百亿”“茶易贷”“健康红酒”“能源宝”等理财产品。此外,被告人范文超等人还利用魔匣公司运营的“风猫”平台,以3%-22%的储值补贴以及低于成本价销售油卡、话费等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在其平台内储值。浙鑫集团通过上述方式募集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泸水县金满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外,大部分用于归还前期客户本息、公司运营等。经司法审计,浙鑫集团在2014年10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线下门店销售理财产品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195,231,000.00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87,517,506.28元;通过“91投”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119,910,107.25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30,261,482.86元;通过“风猫”平台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249,590,093.88元,未兑付金额人民币166,265,720.72元
2021年7月2日
汇中财富 2021.7.2……汇中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第一批次法催执行工作。会上,曹总明确要求,对于法催团队恢复工作后,所形成的第一批次6674宗可执行卷宗,是法催执行团队建立后的第一场硬仗
2021年7月2日
草根投资 2021.7.1……草根平台小额债权资产清收工作简报(06月25日-07月01日)
2021年7月2日
密码保护:雪山金融(雪山贷) 2021.1.28……雪山贷平台被告人陈2、邵某某、赵某某、魏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刑事判决书……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案发,邵建华(另案处理)先后成立上海雪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上海倍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群狮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晗辉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蓬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空壳公司,开设“雪山贷”线上理财平台,购买公司信息在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并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借新还旧、公司运营和个人挥霍等。被告人陈2、邵某某、赵某某、魏某某在明知雪山金融公司发布虚假标的非法集资,公司几无利润,所募集资金转入邵建华控制的公司及个人账户的情况下,仍参与集资诈骗活动,其中,被告人陈2作为雪山金融公司财务经理,被告人邵某某作为雪山金融公司财务、行政负责人,被告人赵某某作为雪山金融公司人事经理,被告人魏某某作为雪山金融公司客服、风控专员……被告人邵某某的供述,证实其到案后供述:邵建华是我亲哥,2017年10月,邵建华让我去他的雪山金融公司工作
2021年7月2日
密码保护:红金所 2021.3.29……红金所被告人沈月武犯集资诈骗罪刑事裁定书……诈骗的事实。2017年年底至2018年3月,被告人沈月武在无力兑付投资人本息的情况下,向公司员工谎称投资其经营的D公司可以获得月息20%的高额利润,以此骗取宋某、钮某、姜某、张某、宣某等10余名员工及员工亲友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所得钱款主要用于非法集资业务的还本付息。……沈月武上诉提出原判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错误,其投资项目均是真实的,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涉案资金的目的,其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21年7月2日
中吴财富 2020.7.17……上海中吴财富投资管理集团被告人舒尊栋、高宇犯集资诈骗罪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高宇在案发前从中吴公司下属各分部收回用于记录吸收公众存款账目的计算机硬盘,予以损毁。2018年7月26日,被告人高宇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同年8月4日,被告人舒尊栋乘坐飞机至浦东机场后被机场公安人员扣留。……被告人舒尊栋提出,其未参与也不知道中吴公司向社会集资的事,其因高宇的邀请来上海为高宇做饭、开车,对中吴公司的经营投资情况均不清楚,后期接待过放贷的客户,其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舒尊栋的辩护人提出,舒尊栋不是中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老板,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舒尊栋有非法占有钱款的故意,舒既没有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也不明知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舒无犯罪行为。……被告人高宇提出,其是中吴公司的挂名股东,公司是舒尊栋使用其身份证办理的,其也不是中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是由舒尊栋叫来做公司形象代言人,舒尊栋是公司的老板,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其不清楚,其无非法占有钱款的故意,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2021年7月2日
密码保护:上海盐商集团(旺财猫、壹理财、壹盐双创、中金华泰等融资平台) 2021.4.9……上海盐商集团被告人吴友建、孔祥国、徐震宇、李志浩、吴月娥、王柱全、韩同广犯集资诈骗罪上海高院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吴友建、孔祥国、徐震宇、李志浩、王柱全、韩同广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吴友建提出,第一,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封扣押资产,原判虽认定其有自首,但在量刑上并未体现。第二,原判对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罚金最高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此外,辩护人还提出吴友建在案的资产基本可以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并由检举揭发行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从轻处罚……吴友建虽具有自首情节,但考虑到盐商集团及其吴友建的集资诈骗行为对被害人财产造成的重大损失,尚不足以对吴友建从轻处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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