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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中裕百丰有限公司 2023.8.28……【官方发布】邵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以代养项目的模式进行返现、寄售提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经我办工作掌握,我市存在个别公司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通过“手机APP”等软件以代养鸡的模式面向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回购、寄售返现给予高额回报,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我办5月10日对全市社会公众发布了风险提示,责令中裕百丰有限公司自7月18日起自行改正,并要求该公司自8月28日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参与代养项目客户进行返还现金或转账提现。
2023年8月29日
密码保护:河南百得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3.8.28……【资金清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处置河南百得公司案件工作组关于对河南百得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未认领资产集资群众进行信息登记的公告。
现需对没有认领资产集资群众有关信息进行登记。
➤附:【法院判决书】
2014.1.23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程万中、刘晓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7.8.20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喻家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7.10.25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喻家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3年8月29日
密码保护:天津亿泓案 2023.8.29……【资金清退】潍坊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天津亿泓案集资参与人信息进行登记的通告:天津亿泓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18年2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按照国发〔2015〕59号文件“三统两分”(即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起诉、分别落实维稳)原则,天津、河南根据涉案资产处置、资金归集情况,拟对全国范围内的亿泓案投资参与人开展资金清退工作。
请我市“天津亿泓案”还未进行登记的集资受损参与人员尽快联系河南省亿泓案处置工作组完成登记工作,并根据要求将登记所需材料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河南省工作组。
➤附:【法院判决书】2018.2.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旭刚、孙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3年8月29日
广东省普宁市陈锐洪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8.28……【警方通告】2022年2月,我局在侦的陈锐洪涉嫌集资诈骗案,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犯罪嫌疑人陈锐洪在微信上、微信群内发布“转转任务”的手段,以高额利息引诱网友做“转转任务”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
➤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者于2023年9月1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微信和支付宝个人信息、转账信息、交易明细、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2023年8月29日
密码保护: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8.29……【警方通告】关于对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相关人员涉案资金进行追缴的通告。
➤2020年4月16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对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下称“中财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3年, 东营区人民法院已对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作出判决。
2023年8月29日
密码保护: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马建兵、邬海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8.28……【警方通告】日前,杭锦后旗公安局侦办的马建兵、邬海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马建兵、邬海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马建兵、邬海荣在开发陕坝镇瑞丰瑞景华庭项目部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许以高额回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现通告所有投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流水交易记录、网签合同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登记(已报案的不必重复报案)。期间由于投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未进行登记报案且未到登记地点说明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023年8月29日
密码保护: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张利军、李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8.28……【警方通告】日前,杭锦后旗公安局侦办的张利军、李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张利军、李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张利军、李龙在承建温馨园 16 号楼等工程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许以高额回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现通告所有投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流水交易记录、预购协议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登记(已报案的不必重复报案)。期间由于投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未进行登记报案且未到登记地点说明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023年8月29日
红上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何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2023.8.29……【法院发布】2023年8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何源通过红上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开设的门店,以口口相传、组织酒会、旅游、拨打电话、产品推荐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推销公司发售的“红大宝”“红小宝”理财产品,并根据产品的不同期限约定5%-15%左右的年化利率,以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所吸收的资金部分用于对外放贷。经审计,“红大宝”理财业务共计与社会公众签订理财合同金额人民币74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实际吸收投资人资金60.9亿元,未兑付金额5亿元。“红小宝”理财业务共计与社会公众签订理财合同金额33.1亿元,实际吸收资金29.9亿元,未兑付金额11.3亿元。
2017年12月,被告人何源为兑付“红大宝”到期产品,相继推出了“嘉和”“汉”“盛唐”“天空之城”系列的保理产品,利用上述相同的方式进行宣传,以中顺天成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天成公司)的名义,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定向委托投资协议》《认购协议》等格式合同,以5.8%-13.5%的高额年化利率诱骗社会公众投资。经审计,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中顺天成公司与3681名社会公众签订保理合同金额45.4亿元,实际收取资金36.7亿元,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红大宝”和保理产品的本息以及填补公司的运营开支。截至案发,共造成社会公众损失23.7亿元。
2023年8月29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被告人陈杰、华伟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岩、韩琦、刘伟、李荣、于娟、蔡爽、秦冬雪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8.29……【法院通告】本案定于2023年9月8日上午9:00在本院二楼二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件因集资诈骗事实涉及被害人众多,为保障集资诈骗案件被害人在庭审中的合法权利,现需被害人推选代表人参加庭审,请被害人推选的诉讼代表人于2023年9月1日前向本院递交委托手续。
2023年8月29日
共赢金融平台 2023.8.28……【资金清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赢金融平台挽损资金清退的公告 (第1号)。拟将前期挽回损失共1000万元(属李达超先行代偿共赢金融融资借款损失),先行开展清退工作。信息核查确认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5日。以各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的9%为清退基数。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云南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按转账业务方式办理。在信息核验完成后,将及时进行清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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