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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9……【警方通告】中宁县人民法院、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中宁县公安局敦促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人员退缴赃款。
1.本通告所指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包括孙占财及其他以他人名义实为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的款项。
2.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出借给相关债务人的借款系犯罪所得赃款,现依法将出借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借款未偿还部分予以追缴。
3.集资参与人获取的分红、好处费、返点费、提成等费用依法追缴。
4.对于本案中集资参与人收取的利息已超出本金的部分,依法予以追缴。
限以上人员(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违法所得退缴至中宁县公安局案件暂扣款账户并到中宁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3月29日
密码保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覃扬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9……【警方通告】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办的覃扬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9年7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覃扬勇等人依托云南创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臻涵企业管理(云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辰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以期货交易为由,吸引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投资。请涉及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小区樱花苑步行街商铺投资的投资人于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登记的,将影响自身相关权益。
2023年3月29日
密码保护:成都默泰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3.29……【警方通告】目前,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正在侦办“成都默泰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我局己对上述案件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此案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请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持相关原始合同复印件、付款依据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
吉林“长春市万酬优选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绿园区万酬酒行)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 2023.3.29……【警方通告】我局已于2022年9月7日对“长春市万酬优选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绿园区万酬酒行)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立案侦查。
现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投资人,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携带相关合同、协议、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未登记的投资人请尽快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法律后果自负。
2023年3月29日
上海韩宝毅集资诈骗案(上海浦德金融、上海金涤投资等关联公司以及线下门店、线上“钱悦贷”平台,纳泓财富、海佑投资、海佑财富、海佑资产等公司线下门店及线上APP等平台) 2023.3.29……【法院发布】2023年3月29日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韩宝毅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起,被告人韩宝毅通过其设立的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金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以及线下门店、线上“钱悦贷”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销售虚构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等理财产品,并承诺高额利息的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归还其他债务等。经审计,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累计非法集资人民币63亿余元(以下币种相同),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亿余元。
2017年12月起,被告人韩宝毅接受黄力洪、任卫东(均已判决)的邀约,担任纳泓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海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海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嗣后,韩宝毅伙同黄力洪、任卫东二人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线下门店及线上APP等平台,采取销售以虚构项目为标的的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其他债务、借新还旧、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等。至案发,造成1,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4亿余元。
2023年3月29日
密码保护:山东烟台天海一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9……【警方通告】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已对烟台天海一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本案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和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第一笔投资日期至今的银行交易流水原件或其他转账书面凭证,分别到各自投资对应的三家营业部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其中在烟台天海一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阳光壹佰店)投资参与人到经侦大队报案;在烟台市芝罘区上山路天海一元电子产业营业部投资参与人到奇山派出所报案;在烟台市芝罘区东关中街天海一元电子产品经营部投资参与人到南山路派出所报案;在烟台市芝罘区天海一元电子产品经营部(文化南街52号)投资参与人到南大街派出所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
烟台天海一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借款人,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涉案公司参与吸存期间收取的提成、返利或借款等款项全额退缴。
2023年3月29日
密码保护:祈福(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9……【资金清退】祈福案处置工作组开展线上信息核实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
二、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祈福(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方式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进行线上登记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韩伟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付世一、孙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4.9)
被告人韩伟,男,1971年1月20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大学文化,祈福(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现住天津市河东区,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区。曾于2005年6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00元,2010年2月10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20年5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韩伟的供述:祈福公司是2010年4月15日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当时的名称是祈福(天津)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软件开发,实际经营人是我,股东是我和付世一,我占90%,付世一占10%,但付世一没有出资,是挂名股东,他是我妹妹韩某1的丈夫。2014年公司更为现在的名称,2014年底公司搬到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保定道10号一楼附楼,注册地也变更到这,2019年2月,公司搬到和平区湖北路茂申大厦209号。2014年公司改名后,开始做代客理财业务,帮助股民炒股,股民开立账户,把账户密码交给我们,我们帮股民操作股票的买入卖出。代客炒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客户承担风险的,如果我们炒股赔到20%,客户要自己补仓,有的客户不会操作,把钱打给我或者通过POS机把钱刷到我控制的公司账户,我再把钱转到客户绑定的银行账户里,由我来操作补仓,如果我们挣了钱,我们就和客户三七分利润;另一种是客户不承担风险,我们向股民承诺保本并承诺固定收益月息1%或年化10%,如果我们操作炒股挣了钱,卖出股票的钱会打入股民个人的账户,股民再按照约定把盈利打回我个人的银行账户,如果亏损了,我们会按照约定把承诺的收益给股民打过去,并且把仓位补到原始本金数额,我们只能操作客户的股票账户,不能控制客户的资金。
2015年股市大跌,代客炒股经营亏损,开始做揽存业务。方式是口口相传,有老客户转化、员工的亲朋好友及客户转介绍的,没有发过传单。员工把客户带到公司,签订合同、交钱,签的是《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了投资金额、期限、收益及投资用途等。向客户承诺投资款用于炒股票,保本保息,利息年化率12%到24%不等。合同乙方大多是汇金宝丰公司,少数是祈福公司,客户交款通过银行转账、刷POS机及现金方式交款,银行转账到我的民生银行卡和尾号257的建设银行卡,还有祈福公司的对公账户。POS机绑定的收款账户有我、付世一、韩某1及庞某等员工的个人账户。因为POS机收款有限额,所以用他们的账户开了多个POS机。汇金宝丰公司是祈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9月在滨海新区注册,没有实际经营,两个公司的法人、实际经营人都是我,在同一地点办公。2018年到期客户无法兑现,滨海金融局不让我用汇金宝丰公司开展业务,让我把委托协议转到祈福公司,后注销汇金宝丰公司。之后我转了一部分客户的协议到祈福公司。2016年左右,我在静海独流镇租了门脸房,让前妻的表姐张某2在那盯着,有客户她打电话,我们派人去签合同、收钱,张某2没有工资、提成,她在祈福公司有理财,给她的利息略高。客户投资款的实际去向:其中60%用于弥补之前代客炒股的亏损,10%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费用,包括房租水电、员工的工资提成,30%用于支付客户的收益。吸收资金的同时还要履行代客炒股的承诺,代客炒股客户的钱95%都兑付了。
2016年1月开始股市暴跌,之后窟窿越来越大,因为吸揽来的资金首先要兑付代客炒股客户的本息,后面我到处找钱或者借钱兑付客户本息。我揽存金额造成损失4800万余元,现在没有能力偿还。
我名下有蓟州区两套房产、河西区一套房产、河东区一套房产,都有抵押;还有一辆路虎车因为我在外借款,被人家开走了,不知道车的去向,没有银行存款了。
2023年3月29日
密码保护: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8……【警方通告】2021年12月3日,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
一、凡是通过线下门店清江浦辖区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取证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合成侦查二大队(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请广大投 资参与者互相转告、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公安机关正告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不接触业务的后勤、行政人员除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
2023年3月28日
密码保护: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28……【警方通告】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清江浦区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
一、凡是通过线下门店清江浦辖区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取证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合成侦查二大队(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请广大投资参与者互相转告、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公安机关正告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不接触业务的后勤、行政人员除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
2023年3月28日
“吉林缘祥旅行社”非法集资案件 2023.3.28……【警方通告】“吉林缘祥旅行社”非法集资的参与人,目前还没有报案的,携带交款凭证、合同、身份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4月27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逾期不报案,视为集资参与人放弃相关权利,后果自负。
“吉林缘祥旅行社”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团队经理、理财顾问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联系公安机关将自己在“吉林缘祥旅行社”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额退缴。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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