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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浙江沃明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6……【警方通告】2022年7月20日,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依法对浙江沃明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杨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工作,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来我局报案登记,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来我局报案登记。请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2023年2月15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2023年1月6日
密码保护: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12.21格纳球险(GNA)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5……【警方通告】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格纳球险(GNA)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清江浦分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
一、通过格纳球险(GNA)清江浦区各工作室或在清江浦区通过下载泛华APP线上参与投资格纳球险(GNA)理财产品尚未登记取证的集资参与人,于2023年3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绑定泛华APP平台的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入金、出金银行卡交易记录、与平台客服等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包含入金账号信息等内容)、泛华APP截图(包含账户名称、推荐人信息、账户资金等内容)、签订的保险协议复印件等,尽快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合成侦查二大队(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互相转告,及时报案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2023年1月5日
天津铁成公司马团结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1.5……【法院通告】本院在执行马团结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过程中,已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马团结名下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5幢21406室不动产、马汶杰名下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1号2幢11908室不动产进行了三次网络司法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分别为1190000元、950000元。如各集资参与人以该价格接受以物退赔,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本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接受以物退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院将进行无保留价拍卖(不得低于抵押价值)。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马团结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梁超、由文杰、刘东、宋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8.26)
原审被告人马团结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梁超、由文杰、刘东、宋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3.9)
2023年1月5日
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5……【警方通告】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现已依法对主要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一、2015年在碑林辖区内办理借款合同至今仍未登记的涉及该案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二、公安机关告诫陕西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等涉案人员,立即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奖金等非法所得。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退赃、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5日
杭州美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4……【警方通告】杭州美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店(以下简称“杭州美诺山东东营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受理侦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在杭州美诺山东东营店投资且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在杭州美诺山东东营店(门店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金辰大厦24层06房间)进行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日期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
2023年1月4日
江苏南京张小雷犯集资诈骗罪一案(“钱宝系”案件) 2023.1.4……【资金清退】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且转入资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本案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上方式开展。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微信小程序暂停开放。
十一、“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指什么?
答:“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是指“钱宝系”企业组织的,不通过线上操作,通过线下签订合同、转入转出资金的非法集资项目,如苏河一期、苏河二期等。
(在传说中,曾经有个很牛的平台,叫“钱宝”)
2023年1月4日
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台州东方大酒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4……【警方通告】台州东方大酒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立案侦查。请各位集资参与人进行报案登记。
登记范围自2005年1月至2022年11月,持有与台州东方大酒店签订借据等有效凭证的集资参与人。供应商、个人等与原华联超市、神仙居农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不在此次登记受理范围。
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工作日 (节假日除外)
2023年1月4日
武汉市江汉区“爱孝之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20……【资金清退】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本院作出的(2021)鄂0103刑初1172号刑事判决书对“爱孝之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所确认的23名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自2022年9月20日上午9 时起至10月19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附:【法院判决书】张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12.27)。
张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7.27)。
2023年1月4日
密码保护: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3……【资金清退】审计信息核实。核实对象为本院对“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的(2020)鄂0103刑初306号、(2021)鄂0103刑初400号、(2018)鄂0103刑初1101号、(2021)鄂0103刑初39号、(2021)鄂0103刑初711号、(2021)鄂0103刑初401号、(2021)鄂01刑终951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5782名集资参与人。集资人可通过武汉天意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审计信息,若对审计信息存疑,可于2023年1月3日至2月2日期间(30天),提出补充审计申请。……附:【法院判决书】(2018)鄂0103刑初1101号辛杲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3.14)。
2023年1月3日
武汉中金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中金飞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7……【资金清退】信息登记核实。登记核实对象为本院对“武汉中金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中金飞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的(2018)鄂0103刑初139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501名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自2022年10月28日上午9时起至11月27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附:【法院判决书】刘和琳、郑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11.7)。
被告人刘和琳于2013年9月12日在本市江汉区前进四路86号成立武汉中金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刘和琳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公司全盘工作。2014年7月21日,被告人刘和琳在上述地点又成立武汉中金飞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人刘和琳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从2014年9月起,被告人刘和琳以上述公司名义,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印制散发理财产品宣传手册、广告、网络宣传等方式公开对外宣传其公司的“金联宝”、“中金一号”、“中联期酒”、“飞鱼宝”等理财产品,向投资者承诺13%至15%的年化收益,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募集巨额资金。
被告人郑卉系被告人刘和琳之妻,任武汉中金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协助被告人刘和琳向社会公众募集巨额资金,管理公司对外募集资金的账户,运作公司对外募集来的资金。被告人刘磊系被告人刘和琳与郑卉之子,于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任武汉中金飞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管理公司在线上销售“飞鱼宝”等系列理财产品,在“飞鱼贷”网站上违法进行销售,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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