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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西安高新区天人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12.27……【警方通告】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办理的天人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现进入二审程序。
我局工作中发现仍有部分群众至今尚未报案,经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现再次督促尚未报案的群众,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配合公安工作。为方便群众报案,群众可现场报案或以快递报案材料的形式,进行报案登记。
请2015年12月在上海等地参加天人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概股”回归专项路演,尚未报案的投资客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我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2022年12月27日
密码保护:民创控股集团、武汉海汇通金融 2021.11.1……【检察院起诉书】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武检四部刑诉(2021)Z29号
被告单位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创集团),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商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1层101室,法定代表人彭希。
被告单位武汉海汇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通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1栋17层3室2号,法定代表人李雷。
被告人胡嘉敏,男,1978年7月2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民创集团、海汇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20年7月17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同日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周治,男,1978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民创集团、海汇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于2020年10月15日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1月5日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执行。
本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民创集团及被告人胡嘉敏、周治、王龙、彭希、罗亮、丘伟、陈钟海、胡路、桂智华、胡敏、黄齐鹏、黄洋、戴来锋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常娥、常伟涉嫌洗钱罪,于2021年4月12日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单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因案情重大、复杂,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集资诈骗罪
2014年以来,被告人胡嘉敏.周治等人通过收购、设立等方式,实际控制了武汉民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民投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亿合天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数百家企业,逐步形成以被告单位民创集团、海汇通公司为核心的民创系公司。被告单位民创集团、海汇通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自行发行金融理财产品,或借助基金公司,金交所等平台,将其控制的武汉三金达贸易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空壳公司包装成符合要求的募集主体,由民创系公司作为摘牌方、担保方、销售方等产品相关方,发行金融理财产品,以高额收益、保本付息为诱饵,通过传单、推介会、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采取虚构票据业务数据、伪造账户余额等方式夸大盈利能力和兑付能力,诱使社会公众购买其金融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归集至被告单位海汇通公司实际控制的账户,由被告单位民创集团、海汇通公司统一调配使用。2014年12月至2020年6月,累计向4万余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63亿余元(以下币种未标明均为人民币),其中197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大部分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造成集资款损失81亿余元。
在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中,被告人胡嘉敏、周治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被告人彭希负责对接基金公司、金交所,设计包装金融理财产品;被告人王龙负责对外公关事务;被告人罗亮负责民创集团日常管理;被告人丘伟负责票据业务、海汇通公司日常管理;被告人陈钟海、胡路负责金融理财产品销售;被告人桂智华负责资金审核;被告人胡敏负责集资款调配、使用;被告人黄齐鹏负责协调对外关系,为公司“站台”;被告人黄洋负责部分民创系公司的运维,协助处理对外投资事务;被告人戴来锋负责统计分析销售数据,核算兑付收益。
案发后,被告人周治、彭希、罗亮、丘伟、陈钟海、桂智华、胡敏、 黄齐鹏、黄洋、戴来锋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胡嘉敏、王龙、胡路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2年12月27日
天津市南开区“恒普惠”、“盘锦华山”、“海纳资产”、“金正星投资”、“森融投资”非法集资案 2022.12.27……【资金清退】天津恒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华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海纳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金正星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融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刑事判决已生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即将对上述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地点、时间、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流程、携带材料等公告如下
南开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12月27日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莫尤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12.26……【检察院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本院依法向莫尤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黄春秀等人送达法律文书,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无法逐一送达,参照《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采取公告送达。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22年12月27日
河南安阳市智运置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河南安阳市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2.12.26……【官方发布】现予以结案
2022年12月27日
杭州市滨江区唐瑞颖、唐瑞海、孙洁、陈圣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伙伴家”平台案) 2022.12.27……【资金清退】案款发放。发放金额人民币7150097.12元。发放时间2022年12月28日开始。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2022年12月27日
江苏常州金坛苏云云涉嫌诈骗一案 2022.12.26……【警方通告】常州金坛苏云云涉嫌诈骗一案,已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相关付款凭证及收据、银行交易明细等材料有序前往西城派出所登记报案。本案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
2022年12月26日
密码保护:云南帮鑫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2.26……【警方通告】五华分局依法对云南帮鑫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战军等12人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经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2年12月26日
广州市淼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秦柳青、黎金梅2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12.26……【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人秦柳青、黎金梅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22年12月14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移送天河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秦柳青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广州市淼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心广场3905房作为公司运营场所,秦柳青纠集黎金梅等人发展客户投资,以口口相传及开年会的形式进行宣传,承诺按照年化利率18%-60%的不等的投资回报,到期返本付息,通过签定《借款协议书》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进行集资诈骗。至2022年6月,广州市淼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无法按时归还客户本息。经统计,至2022年6月止,犯罪嫌疑人秦柳青共收取168名(已报案)客户的投资资金11.5亿余元。犯罪嫌疑人秦柳青收到客户投资款后,将投资款用于“以新还旧”偿还客户的本金和利息、另外的投资款用于为家人成立公司、个人购置房产、个人购买车辆及个人额高消费等,造成已报案的168名投资人9亿余元人民币投资款本金未能收回。犯罪嫌疑人黎金梅共吸收46名(已报案)投资客户人民币1.43亿余元交给犯罪嫌疑人秦柳青,现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犯罪嫌疑人黎金梅的投资客户1.43亿元本金未能收回。
2022年12月26日
福建莆田三三玉茶坊 2022.1.27……【检察院起诉书】2016年3月10日,被告人黄清华伙同同案人胡某某(另案处理)约定双方占股比例4:6,由同案人胡某某与“三三”系公司旗下的杭州三三玉茶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玉茶坊专营店连锁加盟合同,成为“三三系”公司的莆田市级区域代理,之后通过微信群、推介会及在加盟店内宣传等形式对“三三”系公司进行宣传,吸引并发展会员,收取莆田市注册会员交易佣金。经统计,被告人黄清华伙同同案人胡某某吸收莆田地区“三三系”平台会员的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204749914.2元,合计亏损人民币52269288.68元。
2021年8月17日,公安民警在北京市大兴区枫丹壹号附近抓获被告人黄清华。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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