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
分类:
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上海峰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蔡金海、吴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1……【资金清退】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9)沪0106刑初520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执行人为蔡金海、吴东等,涉案非吸公司为:上海峰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堑公司)。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平台上线时间:2022年10月11日。核对确认期限: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截止日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线下办理。投资受损款将于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及异议处理完毕后发还。有关受损款发放的事宜本院将另行公告。……附: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6.27)……附:展豫公司总经理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11.25)(摩云乐投是上海展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联网金融返利导购平台)……经审理查明,峰堑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注册成立,实际控制人为卢某某,公司未取得开展吸收公众资金业务相关从业许可资质。自2017年9月起,卢某某委派吴东、蔡某某经营管理峰堑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平台,利用“翡翠岛”APP,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承诺6.5%-10.5%的高额固定利息,非法吸收资金。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吴东主要负责理财产品销售业务,蔡某某主要负责对放贷等资金支出业务的审批等工作。经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峰堑公司共计募集资金4.1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合计2.2亿余元。2018年8月17日,被告人蔡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经审理查明,展豫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吴某于2017年9月入职该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展豫公司旗下有“摩云乐投”软件,该软件主要功能为推广理财产品。2017年10月,展豫公司与上海峰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摩云乐投”为平台,为峰堑公司理财产品提供推广服务,吴某作为展豫公司总经理负责该项目具体工作。峰堑公司注册成立后,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翡翠岛”APP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承诺高额固定利息,非法吸收资金。经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峰堑公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合计2亿余元。2019年7月26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吴某退赔20万元。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赔20万元。
2022年10月12日
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1……【警方通告】目前,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一、请在东方银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办事处(潍坊市奎文区恒易星河熙园商业区7号楼B3B4室)投资,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2022年10月11日
密码保护:北京澳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福猫财经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1……【警方通告】目前,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北京澳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福猫财经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登记,现需对投资人情况进行统计,一、请在北京澳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潍坊市奎文区桐荫街圣疃巷东南角门头房内)投资,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务必于2022年11月15以前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北苑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2022年10月11日
山东潍坊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1……【警方通告】目前,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潍坊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一、请在潍坊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福寿街四平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投资,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东关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2022年10月11日
济南风火轮特种设备运输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 2022.10.11……【警方通告】近日,济南风火轮特种设备运输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已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和资产核实、确认、追缴工作。请通过济南风火轮特种设备运输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投资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2022年10月11日
辽宁阜新市海州区“麦点商城”投资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0……【警方通告】2021年8月6日,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对“麦点商城”投资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要求阜新本地参加阜新市“麦点商城”投资购买该公司产品的未做询问笔录的人员(注:以前已做询问笔录的投资人员除外)于2022年10月21日17时前,携带:1、投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资时使用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此卡银行交易流水;3、所签合同、协议的复印件;4、宣传资料(如聊天记录截屏、视频、音频等);5、其他需要提供给公安机关能证明其投资、返款、未返款的材料证明。(所有材料都要提供人本人签字并捺手印)到海州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报案及提交相关材料。
2022年10月11日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艾安超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9……【警方通告】2020年3月3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艾安超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投资(借款)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可能会影响自身相关权益。
2022年10月11日
云南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4……【警方通告】2022年2月14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相关权益。
2022年10月11日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贵阳鑫满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11……【警方通告】2021年1月6日,我局对南明区贵阳鑫满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我局将对该案移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廖浩澜等人集资诈骗案” 2022.10.10……【警方通告】我局侦办廖浩澜等人集资诈骗一案,犯罪嫌疑人廖浩澜等人已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涉案资产进行了冻结、查封,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为充分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办案单位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前期已向投资受损人代表通报案件情况。因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员众多,截至目前,尚有部分投资受损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受损情况。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彻查该案案情及相关涉案人员的全部犯罪事实,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正在开展廖浩澜等人集资诈骗案投资受损人报案登记工作,请尚未登记的受损人及时到公安机关登记。登记时间自发布本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
2022年10月11日
←
上一页
1
…
299
300
301
302
303
…
87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