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
分类:
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上海旭日资产案 2024.1.3 ☑自媒体
2023年12月27日下午,受害人代表应约与虹口法院的周庭长见面,周庭长阐述案件进展情况,受害人代表们也提出了诉求
2024年1月4日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犯罪嫌疑人李鹏贵涉嫌集资诈骗一案 2024.1.3 ☑检察院通告
已于近日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移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2024年1月4日
密码保护:6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大连康宴商贸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潍坊袋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某雄、容城县朱某某、“烟台巨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至黄金商行” 2024.1.3 ☑警方通告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徐某、姜某某已到案。请在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忙果公司)投资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截止至2024年1月15日)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东关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区公安局已对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件正依法侦办中,凡与山东忙果甄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800号银座好望角广场1-108)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签订协议的个人,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北坦派出所(济南市天桥区河套庄3号)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日始六十日),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3年7月,辽宁省庄河市公安局对大连康宴商贸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以下简称:庄河康宴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庄河康宴公司在庄河天伦花园小区附近成立门店,并以投资理财项目、居家养老、销售旅游路线等名义,在庄河地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军(男,37岁)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请在庄河康宴公司进行投资的参与人(包括前期在庄河市公安局登记但未在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制作询问笔录的投资参与人,以及从未在公安机关登记过的投资参与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周知。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对张某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在潍坊袋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投资,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2024年2月20日之前(截止至2024年2月20日)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朱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朱某某,男,容城县贾光乡北后台村人),现依法对该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由于该案涉及集资参与人员众多,为全面收集证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员,于2024年2月9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2023年9月,烟台巨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至黄金商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山东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2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大部分投资人已经报案,还有少部分投资人未填写登记表或者未做报案笔录。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报案,将会影响到投资人的相关权利。请投资人相互转告。
2024年1月4日
内蒙古扎兰屯市被告人孙贺君、朱国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4.1.3 ☑法院通告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8日14时10分在本院二楼七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1月3日
深圳市福田区被告人李杰、韩立军、郑纯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4.1.2 ☑法院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4日9时30分至12时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1月3日
四川阆中市胡兰、李海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1.3 ☑警方通告
阆中市公安局已依法对胡兰、李海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
➤特向社会征集案件线索。登记日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
2024年1月3日
密码保护:湖北武汉弘御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1.3 ☑资金清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展该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登记核实对象为本院作出的(2021)鄂0103刑初491号刑事判决书对“武汉弘御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所确认的169名集资参与人中截至2023年11月17日18时尚未登记的58人。
信息登记自2024年1月03日上午9时起至1月18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信息登记及款项发放系统为法院执行案款系统小程序。
2024年1月3日
山东滨州市滨城区被告人刘军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4.1.2 ☑法院通告
被告人刘军策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刘军策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责令退赔相应集资参与人损失。
2024年1月3日
密码保护: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 2024.1.2 ☑资金清退
关于被执行人李新明集资诈骗、陈景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涉财产执行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第一次分配公告,目前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完成登记并领取退赔款,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完成登记,现就第一次分配补充登记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人员
未完成第一次分配注册登记以及案款被退回的集资参与人(人员名单见附件,名单上的人员均需重新扫码登记)。
二、补充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再补充登记,本次可分配款暂存于本院案款账户,留待下次分配时一并发放。
附人员名单(69人):杨丽、赵燕1、赵燕2、李小红、朱红丽、付菊蓉、许嫦菊、纪丽娜、徐荣珍、谢文全、郑小英、郑小近、陈慧琴、周建荣、施敏、廖冬华、李印根、游正香、余月琴、江燕燕、张泽圣、周爱琴、朱节梅、章俊、周文彬、尧胜来、袁国玲、黄观明、熊雯、吴慧媛、娄金红、邹小梅、汪晓霞、许秀云、徐冬梅、曾科祥、谢婷、陈龙根、戴欢春、吴飞兰、阮江梅、王样禄、陈小华、黄茜、聂飞、徐燕琴、饶语婕、刘国兰、汪萍、胡庆仁、朱际昌、陈华良、王彩霞、熊红梅、杜振寰、邱小娟、陈水风、林洋花、李福军、黎美香、邓丽华、吴乐怡、尧淑文、乐红洪、谢彬、程大梅、蔡义夫、王立军、周慧
2024年1月2日
密码保护:海南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简称“恒宇”案) 2024.1.2 ☑资金清退
兹定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8日开展海南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简称“恒宇”案)集资受损人第二次资金清退工作。
纳入资金清退人员范围:截至2023年8月31日,参与本案核实登记,且经有关部门确认为该案的集资受损人。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通知集资受损人第二次清退返还信息,请集资受损人确认银行卡信息,无异议的集资受损人由受托银行直接将清退款打入其银行账户;银行卡信息变动的集资受损人及时联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李警官
2024年1月2日
←
上一页
1
…
30
31
32
33
34
…
87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