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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被告人李素琴、姚颖晖、孟楚来、徐惠芳(融金所网贷平台)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11.17……【法院通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深圳市福田区被告人李波、叶文、刘哲、潘宇明、钟瑜华、王平(联金所网贷平台)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11.13……【法院通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犯罪嫌疑人陈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案 2023.11.13……【检察院通告】已由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于2023年11月9日移送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被告人高瞻、高广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11.15……【法院通告】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23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密码保护:深圳市福田区融金所案 2023.7.27……【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孙明达、张东波、沙起鑫、宋佳奇、罗凤林、王延、鄞丹、施乐、刘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2)粵0304刑初288号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4月1日, 深圳市融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4年7月31日 更名为深圳市融金所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金所集团”),公司经营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红松大厦,被告人孙明达和张东波为该集团实控人、股东,分别占股60%和40%。集团下设总裁办、人力行政部、财务管理部、法务部、风控审批部、资产管理部、市场部、贷后管理部、品牌企划部、技术部等,同时设立众多关联公司进行分工合作,其中,深圳市快易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快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快易信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9日,负责催收业务;深圳前海明磊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磊融创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负责搭建、维护P2P网贷平台系统;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融金所互联网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负责运营融金所P2P网贷平台,发布标的募集资金;深圳前海金管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金管家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9日,主要负责经营房贷业务,寻找借款人。为进一步运作资金,扩大经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贷、房贷、过桥等业务,除了以上述快易信、金管家公司作为自有助贷机构,2016年9月28日、 11月25日还分别成立了深圳前海纳鑫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又称“鼎盛集团”、“金管家集 团”)及深圳纳鑫普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纳鑫普惠公司”)。上述集团的各部门及关联公司分工配合,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百度搜索”、“网贷之家”、 “网贷天眼”等线上宣传及媒体推广等方式,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并且根据1至36个月不同的投资期限,承诺给予投资者11%至15%不等的年化利率,违规设立资金池、开展自融行为。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可在平台上注册成用户,选择平台.上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并等待到期兑付。
除自有助贷机构,融金所互联网公司还与多家助贷机构合作,其中,包括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公司”)和深圳豆粒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豆粒公司”)。具体合作方式为:有贷款需求的借款人向助贷机构提出申请,助贷机构对提供的借款标的进行风控审核,并提供给融金所平台上标,同时与融金所互联网公司签署无限连带担保协议,融金所平台资产管理部门对推送的借款标的进行资料审核后,在平台上发布投资标的,待满标后,融金所互联网公司将借款资金打入助贷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再由助贷机构放款给借款人,助贷机构从中获取利差。借款人还款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借款人直接充值到融金所平台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内完成还款;二是由借款人先还给助贷机构,再由助贷机构转账至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当部分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助贷机构则配合融金所平台发布展期标的,采取“以新还旧”的方式还款。
被告人孙明达自2013年4月融金所集团成立后,长期任职集团董事长,法人代表,占股60%,负责融金所集团和融金所互联网公司所有事宜;被告人张东波自2013年4月融金所集团成立后,长期任职集团副董事长,集团副总裁,占股40%,协助孙明达负责融金所集团所有事务,并主要负责融金所集团业务端的开展;被告人沙起鑫2015年3月入职融金所集团至今,历任融金所集团董事长助理,集团总裁办总裁,并兼任融金所集团业务端金管家公司总经理和纳鑫集团总经理,协助孙明达负责管理融金所集团所有事务,并负责融金所集团业务端的开展,同时将本人的银行卡提供给集团使用;被告人宋佳奇2014年4月入职融金所集团至今,历任集团总部信息技术部总监、明磊融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融金所互联网公司总经理兼技术总监,负责融金所平台及风控系统的搭建、维护、运营管理;被告人罗凤林2014年3月入职融金所集团至今,历任纳鑫普惠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向融金所平台标提供车贷标的,并向平台提供担保;被.告人王延,自2013年4月 至2018年1月,任职融金所互联网公司产品部总监,负责宣传品牌、设计投资标的、开展营销活动,吸引投资人投资;被告人鄞丹,自2014年8月 至2018年7月,任职金管家公司总经理,负责向融金所平台提供车贷标的并审核,同时向平台提供担保;被告人施乐,自2013年3月19日至2017年11月21日,历任融金所集团运营部负责人,法务合规部总经理,集团法人代表,负责集团的人事、行政及人员招聘,并负责合同及流程的审核,为平台正常运营提供保障;被告人刘沛,2015年3月16日至2017年11月11日,任职集团副总裁,主要负责在媒体、网站、第三方平台宣传融金所品牌、企业策划及平台标的,吸引投资人投资。
(有自媒体将91页(共94页)纸质判决书转换成了大约5万4千字的文本,Good job)
海南东方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公开劝返 2023.11.20……【警方通告】近期,缅北地区高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缅甸境内战事激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同时为防止滞留境外中国公民人身安全遭受威胁,东方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滞留缅北、金三角等地仍未回国的6名东方籍人员依法劝返,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或东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备。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人员见到此通告后,应立即入境回国,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附:滞留缅北、金三角东方籍人员名单:
姓名:符云 身份证号码:4690071999◯◯◯◯8043 户籍地址:东方市大田镇报白村委会报白村
姓名:钟武 身份证号码:4600071991◯◯◯◯6812 户籍地址:东方市东河镇东风村委会东风村
姓名:梁君涛 身份证号码:4600071990◯◯◯◯0034 户籍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社区居委会
姓名:邓小东 身份证号码:4600071994◯◯◯◯3893 户籍地址:东方市公爱农场
姓名:陈小妹 身份证号码:4600071991◯◯◯◯6563 户籍地址:东方市大田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
姓名:王昌闯 身份证号码:4600071998◯◯◯◯6298 户籍地址:东方市板桥镇桥南村委会桥南村
辽宁中普集团 2023.11.20……【自媒体】今天锦州古塔经侦特别忙,三、四个平台受害人在这里诉求、登记。尽管中普出借人等到11.20才轮到接访,但是相对前几次还是有收获的
江西省宜春市警方劝返358名宜春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人员 2023.11.20……【警方通告】宜春市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358名宜春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人员敦促回国返乡,逾期拒不回国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一、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358名宜春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提前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回国后第一时间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未在公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宜春籍人员,勿心存侥幸心理,应主动与户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回国,争取宽大处理。二、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宜春籍人员,要认清形势,在限定期限内提前报备且主动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依法视情免除处罚。对仍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策宣传、拖延或拒不回国的非法滞留高危地区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附:劝返名单
陕西榆林市榆阳区胡鹏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案 2023.11.20……【警方通告】近期,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正在侦办胡鹏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案。经查,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鹏在榆阳区某出租屋内,利用专用工具和网上购买的空白文书等制作原材料,大量为他人伪造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多种证件,从中牟取利益。目前,犯罪嫌疑人胡鹏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一、请广大市民群众中有涉及犯罪嫌疑人胡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人或者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密码保护: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尹少锋集资案件 2023.11.15……【资金清退】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关于尹少锋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
➤被告人尹少锋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财产部分,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前期对大部分集资参与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登记,但由于审计报告中个别集资参与人的信息不全,仍有少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法院核实身份信息、提供相关手续予以登记,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将到案资金予以兑现,现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在尹少锋处集资且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审计报告中有姓名登记但仍未到法院核实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核实方式
本案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下方式开展。集资参与人需持相关身份证明和手续到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进行信
息登记核实。
三、登记核实流程
集资参与人依次完成核实身份信息、集资数额、已收利息、剩余款数额等项目,填写确认集资信息承诺书、收款银行账号等。
四、登记核实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附:【法院判决书】
2018.5.16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审被告人尹少锋、尹竹霞、李继忠、尹少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9.8.16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尹少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8.16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高海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6.12.27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赵社彬、赵社喜、杨合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原判决认定,一、2010年3月,被告人尹少锋申请成立易和公司,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截止2015年1月,被告人尹少锋未经金融部门许可,向社会公开宣传给付高息、随用随取、保险安全,采取临时定单、借条、借款协议等方式,以该公司名义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114684361元。另外,2014年2月8日,尹少锋为了方便吸收资金,受让一套名称为肥乡县泽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泽农社)的工商手续和印章,并以该社名义采取给付高息和股金证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9353900元。综上尹少锋共计吸收公众存款1124038261元,案发前已兑付公众存款827956318元,截止案发仍有575人的存款296081943元未兑付。这些集资参与人已领取利息31636162.13元。已付利息折抵本金后剩余的存款本金数额为264445780.87元。尹少锋将所吸收的存款用于:借给霸州市兴达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张某2、王某2等、以及做期货生意亏损、支付存款利息、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开支。另查,2013年秋,尹少锋的妹妹被告人尹竹霞到易和公司,负责记账、出具存款凭证等工作,协助尹少锋吸收公众存款。截止案发,尹竹霞参与吸收公众存款550631970元,已兑付371151127元,未兑付1794808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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