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
山东元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17……【警方通告】我局正在侦办山东元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除已到济南市公安局登记报案以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书或协议书、投资关联银行卡及交易流水(投资明细、收益明细)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e租宝案 2023.4.17……【自媒体】2023.4.17上午北京一中院接访视频反馈:
此次是执行庭张冬立(音)接待
1.第二批返还时间是年中,最迟年底前;
2.第二批返还对象全覆盖,包括:第一次登记核对已经领取35%的客户+第一次未登记核对的客户+业务员(与当时职务有关)
3.e专项资金产生的利息都会一并返还。北京一中院办案费用是由北京财政支出。
4.e案是全国最大案,二次返还后,没有最后终结,会持续追缴。安徽10-20套房产部分在置换阶段、部分在拍卖、部分在清空,安徽处置结束就会进行第二批返还,以北京一中院官方公众号公布为准。
密码保护: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芳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17……【警方通告】我局正在侦办的绥中县芳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工作发现,该案中仍有部分被害人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请涉及参与该案投资的被害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协议、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到绥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者将视为主动放弃报案
密码保护:山西长治市沁源县谢加发等人诈骗案 2023.4.6……【资金清退】谢加发等人诈骗案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退赔通知
本院执行的(2022)晋0431执398号被执行人谢加发等人诈骗罪刑事涉财执行一案,随案移送案款共计7045248元。根据生效判决,该7045248元应返还各被害人。
请涉及被执行人谢加发等人诈骗案的85名被害人(史娇艳、李军、熊建立、李洁、王利智、王艳梅、王芳、邓雪林、鄂秋莹、王余瑶、李思云、吴紫怡、蒋可可、王婷、熊光、周在碧、苏侦侦、王睿、刘之贞、王文岚、黄素兰、王晓云、陈留、程丹娥、邹琳、李涛、王秀兰、张杨、张志荟、张昊、姬玲、杨富丽、白圣洁、彭莹莹、张欢歌、贺小慧、丁杨林、张晶、吴瑞、田红红、高海英、王江华、关淑兰、吴霞霞、王洪敏、杨在村、李桃霞、刘燕、刘佩、刘利花、孙学燕、宋晓雷、曹雪研、陈梦婷、贾巨秀、刘海燕、吴鹏、丁艳、张双双、尤洪霞、刘小花、余萍、沈美玲、李晓宇、冯玉红、郭飞、李雯秀、梁淑霞、胡世娇、王会会、张变丽、陈景源、郭静、李乐红、张晓庆、杜娜、宋春燕、谢芳铭、向林玉、张楠、孔龙龙、顾林凤、刘杰、康海莉、马强),尽快向本院提供如下书面材料,本院将视材料提交情况集中发放上述退赔款。
附:【检察院通告】2021年5月31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对谢加发、谢家国等10人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偷越国(边)境案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密码保护:陕西榆林市绥德县浩怀投资公司(榆林市浩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浩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2023.4.13……【资金清退】现定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时整开始登记兑付1%的投资款。
兑付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17点,中午不休息(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休息,不开展兑付工作)。
兑付地点:绥德县处非办会议室(旧公安局对面巷内)。
兑付方式:农商银行转账(信合)。
转账时间:兑付登记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打款程序。
工作流程:每天计划安排兑付登记100名。抽号——复印银行卡、身份证、票据——票据审核——复核背书、签名确认——电子登记。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2023.4.12……【法院发布】庭审现场 | 银海法院公开审理吴某超等5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023-04-14 18:16 发表于广西
4月12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投资国家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或7万元)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中被告人尹某昌、陈某琼、陈某支、李某、林某仙、王某国、张某泉发展的人数超过一百二十人,属情节严重,上述54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山东新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莱钢分公司(公司地址:钢城区钢都大街梅苑沿街楼商铺) 2023.4.12……【官方发布】济南市钢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辖区内山东新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莱钢分公司(公司地址:钢城区钢都大街梅苑沿街楼商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股权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密码保护:湖南盛大金禧案 2023.4.3……【自媒体】2023.4.3继衡阳市对接内容盛大金禧暴雷已近五个月之久,从任何角度来说,都应该给我们受害人一个较为清晰明了的案情进程呈现
3.衡阳市全体受害人强烈要求见主犯肖启红,刘一成,王星海,唐小琼等人,因为受害人有知情权,想确认他们是否真正被抓捕(目前消息称盘继彪没有被捕,而是被保护)还想劝他们无条件配合,把所有数据资料交出来,(11月21日 肖启红被他指定的代表等人放走,致使代表们没有数据资料与长沙总部对接)他们各自吸金多少?应退赃多少?已退多少? (这个问题何队答应于4月3日对接时公布具体数据。) 21年7月后的资金去向,元月10对接时陈建华队长答应查,现在情况怎样,应公布出来。
密码保护:杭州招财猫理财平台 2023.4.6……【法院判决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杭州招财猫理财平台袁春峰、鲁宗麒、肖伟东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2)浙01刑初9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袁春峰,男,1984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河南省范县人,大学文化,杭州招财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本案于2019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5月31日被逮捕。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杭检刑诉(20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春峰、鲁宗麒、肖伟东犯集资诈骗罪,于2022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安峰及华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春峰、鲁宗麒、肖伟东及其辩护人陈有西、曾曙光、郑华国、谢前前、刘烽到庭参加诉讼。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12月5日中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被告人袁春峰注册成立杭州招财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财猫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袁春峰伙同被告人鲁宗麒、肖伟东等人开发“招财猫”网络借贷平台,通过网络推广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高收益为诱饵,并采用虚构标的、用大量资金池账户归集资金等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35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被告人袁春峰等人将集资款大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对外高利放贷等,至2018年8月,因巨额放贷资金不能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招财猫公司发布良性兑付公告退出网络借贷业务。
另查明:招财猫公司通过三种途径放贷,一是向叶式煜及叶式煜介绍的借款人进行千万元至亿元规模的大额放贷;二是通过招财猫公司旗下的杭州融易宝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宝公司)进行放贷,大部分借款人系融易宝公司通过分布在全国的分支机构招揽的小微贷客户,小部分借款人为贷款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大客户;三是通过助贷公司提供借款人进行放贷。在上述放贷过程中,被告人袁春峰作为招财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缺乏必要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下,一人对接、决定招财猫公司金额分别达百万元至亿元规模的大额信用放贷,在2018年8月招财猫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宣布良性清退后,还继续进行上述大额放贷,致使贷款回收情况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10余亿元的大额放贷资金至今不能收回;被告人鲁宗麒作为招财猫公司的总经理,负责招财猫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在上述袁春峰对接、决策的大额放贷过程中,指示其负责的业务项目部通过重复上标等方法募集放贷资金。
杨涛鸣、浙江吸引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伟玉) 2023.4.15……【媒体报道】自称“亚洲第一潜能激励大师”“成功学大师” 杨涛鸣涉诈骗被刑拘
浙江宁波警方相关办案民警表示:“杨涛鸣非本名,他真名叫杨某成。2月27日警方对吸引力公司以诈骗案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杨某成、张某玉等30多人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侦查、办理中。涉及人员较多,我们现在也在找一些学员进行案件取证工作,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
网友:听懂掌声 落网了没[黑脸]
网友:枭雄(背叛我的人我都给他一百万,忠诚我的人就是几个亿,听懂掌声)
网友:这类培训都是精神类传销
网友:我就是蠢人,花4万9千8,学啥总裁班,学之前工厂正就是业务差点,学了后,差点没把工厂干倒
←
上一页
1
…
478
479
480
481
482
…
3,325
下一页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