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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犯罪嫌疑人李文刚、李玉龙、许永杰、吕琦、张艳群、深圳市芭格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3.4.6……【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人李文刚、李玉龙、许永杰、吕琦、张艳群、深圳市芭格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1年6月至12月,芭格美公司通过“小酶同学”APP、网站、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和招商会、宣讲会、公司实地考察、发放宣传单等线下渠道,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宣传投资购买760单水汪汪产品成为“三星银钻”团长后,可获得永久1700元日补贴,以此为引诱吸引大量社会资金。
山东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一、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全额退缴。
二、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前到莱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经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目前,我局正在侦办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经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胶州市公安局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1年9月9日对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胶州辖区的青岛世屹泰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张倩)、青岛世屹和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和顺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控人:王金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上述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游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我局在侦办过程中发现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请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关原始合同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相关APP截图复印件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密码保护: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李晓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晓红(女,1964年生,椒江葭沚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买厂房、付货款、临时周转等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700余万元,我局于2023年3月7日对此立案侦查。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凭证、转账记录等材料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未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后果自行承担。
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3.4.6……【警方通告】一、我局于2022年7月15日对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23年1月31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涛等三人依法刑事拘留。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3年3月8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涛等三人依法执行逮捕,现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
二、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受害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报案材料到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逾期不登记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三、公安机关在此告诫陕西佰嘉尚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公安高新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并退缴非法所得,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密码保护:四川泸州信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3.4.6……【警方通告】我局正在侦办的“泸州信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该案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支付凭证(收据、转款凭证、银行流水)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密码保护: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陶某诈骗案 2023.4.4……【警方通告】近日,建华公安分局侦破-起冒充熟人诈骗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陶某,男,54岁,自2023年1月以来,多次在齐齐哈尔市市域各医院门前冒充受害人同乡,在骗取对方信任后,以其母亲在医院看病急需交纳手术费为由向对方骗取钱财。目前陶某已被建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为彻查陶某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案件被害人。
密码保护:宁波市海曙区韦林同、王征、徐海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2023.4.6……【资金清退】被告人王征名下房屋、被执行人徐海东所有的车辆经过拍卖,扣除鉴定评估等相关费用后执行到部分款项。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定于2023年4月6日开始对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进行清退。请被害人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账号确认书和收条邮寄至本院执行局(已经向本院现场提交过资料的除外)。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韦林同、王征、徐海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6.13)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开始,被告人韦林同在担任深圳市聚恒祥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实际控制人韦林森(另案处理)操作下,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刊登广告、对外散发宣传资料、打电话、组织开会等形式,伙同公司总经理王征、北仑分公司负责人徐海东等人以向贵州兴义投资学校、开采矿产、投资理财等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016年4月,被告人王征、徐海东伙同原广东军泰蓝色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1,以军泰公司等名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号称是美国澳宝红集团下属中国公司,以其与聚恒祥公司合作,收编聚恒祥宁波分公司,解决债务为名,诱使聚恒祥宁波公司老客户与军泰公司签订所谓的债转股协议,再次向公众吸收存款。被告人韦林同、王征、徐海东先后向李某、唐某、於某某、闫某某等300余名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金额达5525万余元,归还本金及利息人民币509万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5016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韦林同明知韦林森(又名韦某1)利用聚恒祥宁波分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提供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以及银行卡用于收取集资款,并参与推广会等活动,共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100万余元;被告人王征作为宁波分公司实际负责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525万余元;被告人徐海东作为北仑分公司负责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0万余元。
密码保护:宁波市海曙区王辉、SHIJIAN、李翠花、王方君、唐丽君、吴洁、张文杰、查小凤、吴中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2023.4.6……【资金清退】被告人王辉名下房地产经过拍卖,扣除鉴定评估等相关费用后执行到部分款项。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定于2023年4月6日开始对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进行清退。请被害人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账号确认书和收条邮寄至本院执行局(已经向本院现场提交过资料的除外)。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王辉、SHIJIAN、李翠花、王方君、唐丽君、吴洁、张文杰、查小凤、吴中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9.22)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王辉与曹孟年(另案处理)合伙在本市海曙区车轿街69号1幢(16-3)室成立宁波星融众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前身系宁波华融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王辉担任法定代表人。后王辉招募被告人SHIJIAN、李翠花、王方君、唐丽君、吴洁、张文杰、查小凤、吴中刚等担任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宁波市多个县区设立分公司及门店,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集中讲课、分发传单、客户介绍客户等形式,推广上海佩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的“微拍贷”平台,公开宣传“微拍贷”推出的理财产品,并许诺给予5%-14.8%不等的固定年化收益率和到期还本付息的收益回报,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在“微拍贷”上以存款形式投资,涉及投资人1万余人,至2018年8月,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26.7亿余元,造成损失人民币8.3亿余元。
秦商集团、钱眼金融 2023.4.6……【法院通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4月1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明、刘鸿羽、梁惠、熊晓容、陶维丹、周世家、周宝、岳胜梅、姚新华、苏克全、刘金成、彭小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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