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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群驰骋 2023.2.5……【自媒体】目前已知东城法院已审判结案的冠群员工情况,1彭杰退赔8千,判刑六年。2刘影判刑6年4个月。3顾计财判刑5年9个月,退赔52万。4韩景鹏判3缓3,退赔65万。5曾继福判刑6年。
天脉珠宝有限责任公司诈骗案 2023.2.6……【资金清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2023)沪0115执2586号案件,被执行人汪建梅、陈飞霞、彭川、刘祖良、高二荣、汪红娟、钟玉珍、施春枇、高自文、王玉梅、郑恒丽、孟洋洋。
请被害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天脉珠宝有限责任公司诈骗案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于2023年2月7日上午10时开通运行。线上核对确认期限为2023年2月7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孟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6.25)。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高、李、郑、刘、钟、李、潘、吴、施、王、陈、钟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9.1)。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陈飞霞伙同彭川(均另案处理)等人,以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臻玉尚品工艺品店为依托,租借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桂桥路XXX号XXX幢XXX号作为经营场所,从张排、樊燕秋等人处以极低价购进挂件、手镯等玉器产品及鉴定证书,并进行高额标价。勾结旅行团通过低价提供“上海一日游”为诱饵,招揽游客至店铺,形成讲师、撮客、讲解员等内部组织架构,以经营翡翠玉器作掩护,虚构讲师身份、财力、背景等事实,冒充玉石器老板、富二代等身份,以赠送低价玉器等方式筛选游客、取得游客信任,继而谎称与游客交朋友,以各种虚假利益为诱饵,以请吃、随礼等为名诱骗游客刷卡付钱参与“对赌”,诈骗游客钱财。在游客刷卡付钱后,通过将上述低价购进的玉器回馈游客来掩盖罪行。
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6……【警方通告】(一)平阴县公安局已对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各项侦查工作正在进行。
请在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投资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平阴县孔村镇指定地点报案,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权益。
报案需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或借据(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转账银行账户及获利交易明细等相关资料。
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6……【警方通告】关于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定州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为有效保护利益受损人员的合法权益,请与上述公司有借贷、投资、入股关系的相关人员,速到定州市公安局进行登记报案,报案截止时间至2023年3月6日,逾期不登记报案,视为相关人员放弃相关权利,市公安局将不予受理。
江西天瑞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6……【警方通告】2022年1月10日,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对江西天瑞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2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潘某霞被移送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涉及该案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5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我局报案。
安徽泗县于彩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31……【警方通告】安徽泗县于彩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集资参与人目前尚未报案的,请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合同书、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资料)到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3年2月25日。逾期不报案的视为放弃报案,后果自负。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3.2.6……【警方通告】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办理的“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现敦促本案的参与人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因未报案或逾期报案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报案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
密码保护:上海湛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葛民线集资诈骗案 2023.1.10……【法院判决书】被告人葛民线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3.1.10)。
被告人葛民线,男,1963年3月9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海县,小学文化程度,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宁海县。2002年7月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7月2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
11.被告人葛民线到案后的供述笔录证实,其于2015年成立A公司,其是A公司老板,A公司有三个分部,分别位于杨浦区、虹口区和奉贤区,但奉贤区就开了一段时间,只有几个月。虹口区业务团队有四个团队长,分别是汪某、赵某、代某、刘某。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其在公司门口张贴了招聘广告,之后就有人来应聘,入职的人陆陆续续多了,之后的员工很多都是业务员之间相互介绍或者推荐,有的团队长也是员工介绍而来的,团队长入职之后,会自己招聘下面的业务员。A公司主要是做P2P的,公司的产品是团队长设计的,因为其对团队长应聘的要求就是会设计产品。A公司对投资人讲的都是一些投资项目,比如汽车贷款,投资期限大都是1年的,有部分业务是6个月的,承诺利息是1年期17%。宁波B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应该有的,是否有将投资人资金投入这个项目其记不住了。宁海C有限公司是其于2015年左右在宁海成立的,这个公司的项目是在XX乡承包了XX亩海塘养殖海鲜,一共投资了700万元,做了3年,其中给乡里一年2,500元一亩的承包费,其他的都是成本,包括育苗、人工等等。跟谁签的合同忘记了,有10多个人,公安机关可以去查。尹安鑫是宁海C有限公司的法人,江浩、吴鹏、余斌也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将A公司吸收的钱打入这4个人的账户是为了拿钱方便。投资款的25%是给团队长的,然后业务员的工资发一部分,租借办公地也花了一部分,借给王军辉1,400万元,在宁海XX镇XX村投资养殖大概400万元,在宁海开了两个超市,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了茶油项目等。借给王军辉1,400万元有依据,但是是其自己藏的,没有其他人知道,其不出去是找不到的。其他投资的相关资料当时都有,现在找不到了。A公司的财务账册及公司资料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事实。
12.被告人葛民线的当庭供述证实,A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台账应该是财务拿走了,有没有建过财务制度及台账其不太懂,投资的项目和合同有的在台账中有体现,有的没有体现。没有核算过公司运营成本。其将投资款全部投入到相关投资项目中,支付的方式既有现金也有转账。通过涉案的4个账户取现了1,900多万元,也都是投入到项目中了,但是没有证明。关于出借的资金,有的借条是以其名义借的,有的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因为被关着,所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投资的项目没有获利的事实。
关于被告人葛民线提出将投资款全部投入到相关投资项目中的辩解。经查,葛民线在担任A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如实告诉投资人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兑付本息、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公司经营、个人出借等事项,实际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仅占所吸收资金总额的一小部分。A公司未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及会计账簿,在投资前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及前景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对资金使用的决策极度不负责任,投资后亦未产生预期或相应收益,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投资不具有支付全部本息的现实可能性,且现有归还本息主要系通过借新还旧方式来实现。综上所述,葛民线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关于葛民线提出的将投资款全部投入到相关投资项目中的辩解,无事实、法律依据,且无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
密码保护:上海骏合金融(骏合金控) 2021.9.27-2021.5.21……【法院判决书】被告人朱川、徐斌、王宏伟、沈智亮、吴少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5.21)。
被告人朱川、徐斌、王宏伟、沈智亮、吴少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9.27)。
11、被告人朱川供述,其2016年2月左右任职C股份公司薪酬委员会主任,是个虚职,其参加C股份公司会议的,2017年春节之前不再参加;其在2016年2月至2017年春节前这段时间运营“骏合金控”公众号进行宣传;以及配合王宏伟去清偿债务。C股份公司高管有徐斌、王宏伟、陆某等。骏合以前是骏合集团,为了上市改成C股份公司,这是总公司,其他都是分公司。P2P业务由沈智亮、吴少杰负责,沈智亮是总负责人、总经理,吴少杰是A公司副总经理,后来P2P业务发展线下业务后,吴少杰就主管B公司业务了,沈智亮是线某2及线下都管理。徐斌是D股份公司的总经理,做了副总裁后负责业务,向P2P方面介绍借款人。王宏伟是管理整个C股份公司的风某,骏合金信及商务公司作为金控子公司,也应该是王宏伟主管风某,还有负责清偿工作,包括骏合金信、商务公司的债务。金控会议一般周六举行,公司各个老总出席,张某2让其主持,参会的有张某2、徐斌、王宏伟等人以及各业务负责人。
12、被告人徐斌供述,其2009年5月至D股份公司,开始担任客户经理,2012年左右主持工作,正式任命时间记不清,2016年1月开始担任C股份公司副总裁,2018年3月提出辞职,2018年6月正式离职。其参加公司负责人会议,会议上骏合金信、商务公司等都会汇报工作,与会人员对每个公司情况都清楚。D股份公司会把一些借款人的需求推荐给A公司,也有小部分会推荐给B公司。上述客户借款标的小于300万元,其可以审批,高于300万元需要集团贷审会审批,贷审会人员包括张某2、其、王宏伟、陆某等人。其管理D股份公司的业绩,其他子公司总经理来其这里咨询业务方面的问题,其给他们一些建议,其推进过线下P2P门店与松江工业园区签约。被告人徐斌审查起诉阶段承认其对骏合金信、商务公司有制定业务指标、督促业绩完成的作用,同时从其担任小贷公司负责人起向两家公司提供借款人。朱川是张某2老婆,一直有来公司,后来担任C股份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主任。王宏伟是骏合风某总监,贷审会就是由风某发起的;各子公司包括小贷、金信、商务的风某人员都是王宏伟委派,接受王宏伟管理,向王宏伟汇报工作;王宏伟知道D股份公司向A公司推荐借款人。沈智亮是A公司经理,负责该公司所有业务。吴少杰在骏合金信担任副总经理。
13、被告人王宏伟供述,其2016年3月进入C股份公司,2018年6月辞职。担任公司副总裁兼风某总监,主要工作是风险管理,对向公司来借款、担保的作出风险评估,如借款人向D股份公司借款,小贷总经理审批后,其对借款人风险审核出具意见,之后提交公司贷审会(张某2、其、徐斌、陆某等人参加)评审,决定可否放款、放款多少;还有一项工作是清收不良贷款业务,也就是讨钱收债。朱川是老板娘,担任C股份公司的绩效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实质参与管理是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全年,在公司的每月例会上,朱川会参与管理,听取沈智亮关于P2P业务汇报,对几个公司的员工管理以及P2P业务的业绩提出要求以及分管公司人事方面的工作。徐斌是C股份公司副总裁,主要管理D股份公司业务,同时分管集团公司下面各个子公司业务,是否包括骏合金信、商务公司业务其不了解。C股份公司下属没有P2P公司,但张某2实际控制一家P2P公司,是A公司,负责人是沈智亮、吴少杰,全面负责P2P业务。其参加C股份公司例会,但其只负责小贷公司借款人资质审核,其他均不了解不知情。
密码保护:内蒙古钱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钱道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1……【警方通告】内蒙古钱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钱道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一、公安机关将全力搜集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并依法持续开展打击工作。
二、公安机关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相关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钱道网”网贷平台专款回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对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借款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公安机关已对“钱道网”平台借款人逐一通知, 要求至晚于2023年1月20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中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账务核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止,未进行账务核对的,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内蒙古钱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银行明细账为审计依据,出具审计结果,作为法庭审理证据。
四、警方再次正告本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业务经理、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涉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将在内蒙古钱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期间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退缴至“钱道网”网贷平台专款回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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