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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利用APP假冒“供销合作社”名义进行诈骗 2023.1.12……【官方发布】近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办公厅接到反映,社会上有人违法冒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供销合作社”名义和标识在微信群等社交媒体和平台推广所谓“中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总社”“云合作社”等手机软件(APP)进行诈骗,严重损害了总社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经查,目前所谓的“中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总社”“云合作社”等手机软件(APP)与总社和供销合作社系统无任何关系,其无ICP备案且服务器位于境外,相关软件存在“钓鱼”行为,如安装注册将为用户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风险。请广大民众与社会各方警惕此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以防上当受骗。
密码保护:信而富平台 2023.1.18……【公司方发布】信而富共赢计划第二期加速回款回馈提现通知今天发布
安徽步步盈平台 2023.1.18……【公司方发布】开展春节临时兑付,兑付比例为确权本金的2%
“姜炳团伙诈骗案” 2023.1.18……【资金清退】第二次资金清退。
本次清退对象为经本院(2019)浙02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姜炳团伙诈骗案”受损被害人,且按照本院的要求在“姜炳团伙诈骗案”被害人信息登记及款项发放系统和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中已经登记在册的共计2814名,涉及受损金额为93488余万元。
至此本院已处置完成扣押的各类白酒、红酒、邮票、车辆及涉案房地产,共执行到位资金18100余万元,按照(2019)浙02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受损总额,本次清退比例为5.66%。
清退时间:2023年1月下旬。
清退方式:通过相关发放系统,本院委托建设银行宁波分行统一发放,请登记在册的各被害人留意款项发放后的短信提示。
“喜投网”平台 2023.1.3……【法院通告】本院受理的被告人黄生、古松、张一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黄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古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张一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退缴在案的人民币33,811,819.29元按剩余本金金额分别发还参与债权转让的集资参与人。
湖南盛大金禧案 2023.1.18……【警方通告】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0时0分至2023年6月30日24时0分。
登记对象:向“盛大金禧”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温商贷平台案 2023.1.18……【资金清退】第一次资金分配。
鹿城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处非办”)将对李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鄯善温商贷”案)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一次分配。
一、分配范围:经在“平安鹿城—报案登记平台—鄯商温商贷”核对无误并经司法确认的被害人(含“中亚丰基金”)。
二、分配金额:根据专案账户资金余额,按照司法部门确认的被害人损失金额的4%进行第一次分配。
三、分配时间:本次资金分配自2023年1月19日上午启动。
四、分配方式:本次资金分配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由鹿城区农商行协助完成。分配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被害人在微信公众号“平安鹿城—报案登记平台—鄯商温商贷”确认的银行账户中。
杭州旭财网平台 2020.11.24……【法院判决书】原审被告人陈锦添、周崇富、陈顺法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陈锦添、陈顺法、周崇富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2018年2月至7月,被告人陈锦添、周崇富、陈顺法为获取资金,占有资金存量,在未经国家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虚构标的,隐瞒资金去向,以年利率15%的高息为诱饵,采用网上推广的方式,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进行投资,至2018年7月20日,旭甄网络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致使投资人无法提现。经依法审计,旭甄网络公司共向1100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人民币5100余万元,造成260余名投资人投资金额人民币840余万元无法偿还。非法集资款主要用于高额借款给个人、归还贷款、个人使用、支付平台转让、推广费用、高额利息等。案发前,被告人陈锦添已归还人民币274万左右。
密码保护:汇中财富 2023.1.17……【公司方发布】汇中公司退出情况及“债权专委会”成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2062名投资人选择了方案进行退出,退出资金47.76亿元,彻底解决投资问题的投资人11836人。
考虑到公司原有催收团队、律师团队人员因离职所剩无几的现状,经公司研究决定,整合公司留存的工作人员,并联合律所等三方机构,成立“债权专委会”,专职负责所有债权的催讨工作,确保无论公司在何种状况下,“债权专委会”依然可以以独立机构的身份持续的协助所有投资人催讨借款人的款项,直至所有借款催讨完毕。
债权专委会目前拟定的2023年工作如下:
1.工作重心倾斜那些已领取的债权包的债权催讨工作,给予多方位的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之间的沟通、提供判例或政策文件、在定点省份形成判例诉讼等,所回款项全额归于债权包领取人。
2.优化提升已领取和拟领取债权包投资人的对接签约、资料提供的效率,减少因资料延迟对回款周期的影响。
3.2023年内,将公司存量债权全部形成更具回款力度的法律文书,并将回款统筹用于所有债权类投资人的退出工作。
4.梳理汇中网出借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未出借的原路返还、对已出借的做好平台中介方的催收协助工作,对愿意将借款人回款和债权关系一并梳理领取的予以支持。
5.春节后将派专人去各地,与各省市县政府协商,争取属地政府对特殊身份借款群体回款工作的实质性支持。(含已领取债权包所属的借款人)
6.定期公布公司存量债权、已领债权(以各地反馈的不完全统计)的立案、仲裁、回款等情况。
被告人朱鑫、万玉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简称“盛越达”案) 2023.1.17……【资金清退】关于朱鑫、万玉梅等十二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以下简称“盛越达”案),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了信息登记公告,公告载明的信息登记工作期限为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月5日,本院已定于自2023年1月18日开始向已登记确认成功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第一次清退。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集资参与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为最大程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依法开展对未及时登记确认的涉案集资参与人延长补充信息登记时间。
补充信息登记工作期限:15天(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其中1月21日至1月27日因春节假期顺延)。
第一阶段已登记成功的集资参与人不纳入本次补充信息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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