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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8……【警方通告】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已对“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伟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核对损失数额、制作询问笔录。一、在“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普兰店营业部工作过的团队经理、业务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回违法所得。对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并配合退回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宽大处理。期限至2022年11月27日。二、在“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购买过理财的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核对涉案金额的,请于2022年12月4日前到普兰店分局太平派出所提供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核对涉案金额。
天津市蓟州区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7……【资金清退】天津市蓟州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被告人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于2019年11月18日审理终结,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蓟州区张明科案清退工作组定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现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时间、地点、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方式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一、核实登记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明鑫尊烟酒商行北20米香林路1-2号。二、核实登记时间:现场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工作日内,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45–11:00,下午14:00–17:00,登记最终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5日17时止。三、核实登记对象: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四、核实登记方式:登记方式为先电话预约、后现场登记。注意事项: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时参与,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核实登记期间没有进行核实确认登记且未到核实登记地点进行情况说明的,视集资参与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2.集资参与人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在核实登记期间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保持正常间距,不要扎堆聚集。对有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在区疫情指挥部指导下,确定核实登记方式。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天津市蓟州区冯秀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7……【资金清退】天津市蓟州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冯秀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被告人冯秀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3日审理终结,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蓟州区冯秀环案清退工作组定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现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时间、地点、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方式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一、核实登记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明鑫尊烟酒商行北20米香林路1-2号。二、核实登记时间:现场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工作日内,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45–11:00,下午14:00–17:00,登记最终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5日17时止。三、核实登记对象:冯秀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四、核实登记方式:登记方式为先电话预约、后现场登记。注意事项: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时参与,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核实登记期间没有进行核实确认登记且未到核实登记地点进行情况说明的,视集资参与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2.集资参与人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在核实登记期间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保持正常间距,不要扎堆聚集。对有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在区疫情指挥部指导下,确定核实登记方式。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天津市蓟州区刘民、付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7……【资金清退】天津市蓟州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刘民、付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被告人刘民、付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日审理终结,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蓟州区刘民、付杰案清退工作组定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现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时间、地点、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方式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一、核实登记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明鑫尊烟酒商行北20米香林路1-2号。二、核实登记时间:现场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工作日内,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45–11:00,下午14:00–17:00,登记最终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5日17时止。三、核实登记对象:刘民、付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四、核实登记方式:登记方式为先电话预约、后现场登记。注意事项: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时参与,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核实登记期间没有进行核实确认登记且未到核实登记地点进行情况说明的,视集资参与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2.集资参与人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在核实登记期间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保持正常间距,不要扎堆聚集。对有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在区疫情指挥部指导下,确定核实登记方式。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沈建祥、陈仕中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2.11.16……【资金清退】案款发放(第一批)。本次公告公示期为7天,即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满即发放。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同时减少受害人出行成本,本院已委托工商银行通过“涉众案款发放平台”为受害人开展资金清退业务。受害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期间,沈建祥、陈仕中(均已另案起诉)先后成立浙江睿远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开发的睿远商城网购平台(手机APP)并经营大米等产品。经营过程中,沈建祥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开设线下体验店推荐介绍、口口相传的方式发展会员,以会员在睿远商城平台进行注册后可以通过购买大米返一定金额现金作为利润、并分二个月返还本金作为具体营销方式,同时承诺线下体验店店主获得店内会员购买金额6%的佣金提成,店主发展二级体验店可获得二级店家金额2%的佣金提成,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
河南驻马店市江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驻马店市嘉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2.11.16……【资金清退】驻马店两家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资金集中兑付。兑付对象持有公司有效借款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并已在开发区公安分局登记报案的所有集资参与人。兑付金额和比例:驻马店市江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资款兑付金额(含银行利息)143226.06 元,兑付比例约为0.3854%。驻马店市嘉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集资款兑付金额 (含银行利息)7098.06 元,兑付比例约为0.012%。
河南驻马店市欣旺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3……【警方通告】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已经对涉嫌在我市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驻马店市欣旺实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该案参与集资群众尽快到市公安局驿城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银湖网、熊猫金库 2022.11.17……【自媒体】老巴:有关对话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刘永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7……【法院通告】被告人刘永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我院定于2022年11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疫情期间取消现场旁听庭审,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确需现场旁听庭审的,应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防护措施,于庭审当日9时00分到本院第一大法庭旁听(请于9时00分前往接受安检,并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有序进入法庭)。
密码保护:人人聚财 2022.11.14……【公司方发布】心悦商城和债权转让通道开放及调整通知。1.开放时间:预计1周左右,额度抢完立即关闭。2.债转折扣率:45%(最后1次)。3.债转到账方式:现金一次性转至兑付银行卡。4.债转预计到账时间:半个月至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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