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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宝网贷平台 2022.9.29……【自媒体】我有接到法院丁法官电话,意思说我们回的比例算高的了,也很尽心尽力了,不能要求太高了[捂脸]说田他没钱还,楼盘不是他一个人的,说后面有钱了再分配,如后面难友们有资金线索可以告知她。后来有个负责信访男的也打了电话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俊生诈骗案 2022.9.30……【警方通告】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近期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俊生以内蒙古双盈天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为他人办理入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方式进行诈骗,涉案数额巨大。现我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俊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王俊生违法犯罪线索。望本案被害人尽快准备好相关凭证,到集宁区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报案,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日。
密码保护:大连香州鼎健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30……【警方通告】大连香州鼎健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并且在辽宁省内多个地区成立了13家分公司,目前瓦房店市公安局已对大连香州鼎健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9月28日对该公司负责人姬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参与大连香州鼎健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各自投资分公司所在的属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及不配合取证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密码保护:云南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敖以能、敖莲娟、谢正菊、周永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022.9.30……【资金清退】敖以能案核实身份信息。判决认定集资参与人数3729人,其中已报案人员2573人,未报案人员为1156人(昆明旭坤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附件一、附件二)。现有852人集资参与人的信息未能核实,其中已报案人员,本院依照鉴定意见书上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有455人未接电话或者电话已更换,未能核实其相应信息;未报案人员,根据昆明旭坤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附件二,扣减已偿还完的本金的人员,未偿还完的有397人无联系方式,未能核对其相应信息。现公告通知本院未能核实相应信息的852人,必须在2022年10月14日前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参与集资的凭证到文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214办公室核对(节假日除外)……附:原审被告单位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被告人敖以能、敖莲娟、谢正菊、周永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8.12.6)……敖以能,男,1949年7月10日生,汉族,云南省文山市人,大学文化,系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州鼎盛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本案于2016年4月15日被文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17日经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16年8月22日被文山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又因病于2018年9月2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文山市人民法院认定,2014年3月7日,被告人敖以能为解决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运作,成立了文山州鼎盛源投资有限公司。鼎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文山城区设置融资点,制作大量宣传广告,通过公司员工在文山市人群密集地区向社会公众公开进行融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承诺给予集资参与人每月2%-2.7%的利息及到期还本付息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在被告人敖以能的安排和授意下被告人谢正菊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负责与前来投资的客户签订合同,被告人敖莲娟负责管理全部吸收来的资金收入和支出,被告人周永存先担任文山城区阳光外滩点负责人,后于2014年6月18日与敖某1(另案处理)到昆明成立云南宝通源投资有限公司,将非法吸收来的资金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借贷并收取利息。至2015年11月,共向社会公众3729人签订投资协议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44,761,150.00元,已归还筹资本金156,811,569.92元,支付筹资利息54,389,427.65元,未还筹资本金387,949,580.08元。其中,已报案人数2573人,吸收公众资金429,966,400.00元,已归还筹资本金71,420,726.92元,支付筹资利息52,465,710.80元,未还筹资本金358,545,673.08元。已报案人员以外的吸存人数1156人,吸收公众资金114,794,750.00元,已归还筹资本金85,390,843.00元,支付筹资利息1,923,716.85元,未还筹资本金29,403,907.00元。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敖以能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原判认定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3729人非法吸收资金544701150元,属认定事实错误。未报案的1156人的投资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是不特定人群,并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应当依据2573名报案人数及报案人的询问笔录计算出的吸款总额进行认定。2.敖以能的行为具备了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认定自首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原判不予认定属适用法律错误。3.一审判决未考虑敖以能愿意将全部已查封资产,变现或者作价赔还被害人的主观意愿,量刑过重,不利于化解因上诉人行为所造成的社会矛盾,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还提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查封、冻结了所有相关的财产和款项,致使公司无任何流动资金和办公场所,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敖以能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损害后果较小。
新新贷 2022.9.30……【公司方发布】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新贷未兑付本金210298.62万元,可以用于本次兑付总额为38.2万元。10月兑付日恰逢国庆长假,并提前祝各位尊敬的出借人国庆假期愉快,阖家幸福安康!(恐怖的兑付进度,210298.62÷38.2≈5500个月≈458年)。
被执行人为俞妙根、彭加亮、潘中华、叶高学、赵刚、邵莹、王韬投资开设上海益民互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益民互融CLUB”案件) 2022.9.30……【资金清退】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在核对确认截止期限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线上核对确认期限至2022年11月30日止。投资受损款将于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及异议处理完毕后发放。有关受损款发放的事宜本院将另行公告。
湖南北柠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 2022.9.28……【警方通告】常宁市公安局侦办的湖南北柠生态旅游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刘金萍、刘盛鹏等人已被依法逮捕。请湖南北柠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的投资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刘金萍等人涉案证据和线索。对提供证据、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常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个人原因逾期未登记且未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融众网 2022.9.30……【公司方发布】我司关联企业11万平方的商场招商进度缓慢;我司关联企业近6亿债权法院执行回款慢;欠款企业还款时间拖延,资金回笼也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存量资产处置正在进行中,因此,造成我司兑付出借人剩余本金的进度滞后。我司关联公司拥有襄阳正英集团债权1.4亿元,预计11月底完成收购。我司关联公司拥有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债权9800万元,预计11月底前我司可收到东方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部分还款或以房抵债。我司关联公司正在转让汉古艺术馆艺术藏品资产3.5亿元,预计11月底完成交易。融众网及其集团公司融众集团及谢小青先生本人完全有能力并争分夺秒解决清退兑付的问题
小诺理财 2022.9.30……【公司方发布】小诺官微于2022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小诺商城内已兑换积分超过6个月的剩余积分回退为债权的相关公告。截止昨日已公示五个工作日,未收到相关异议,平台将在今日完成已兑换未消费、消费剩余积分的回退处理。平台决定第二阶段债权包额度额外增加2000万。
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30……【警方通告】2022年5月5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下称东营开发区公安分局)发布了《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通告》。经过调查取证,2022年6月4日,东营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一、公安机关督促涉及该案的非法集资协助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以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其他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及相关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以及其他违法所得。二、截止目前,已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到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仍有其他参与人尚未提交材料,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和交易凭证(银行流水、刷卡记录、转账凭证等)到东营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渡河路231号东六路派出所办公楼210室)登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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