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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春雨农业”、“松鹤”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15……【法院发布】2022年9月15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某、朱某、汪某、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某欲扩大其经营的“春雨农业”产业规模,并发展“松鹤”养老产业。由于资金紧缺,周某某在明知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被告人朱某、杨某某、汪某、李某某等人以其名下的汉中市望江春现代农业园区的农产品销售和松鹤养老公寓建设等项目为名,冠以高息利诱开展非法集资,至2019年12月,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亿余元。被告人周某某为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明知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安排、授意被告人朱某、汪某、杨某某等人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公开宣传“佬玉米”绿色农场投资项目和“松鹤”养老公寓,并许以高额利息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康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19……【警方通告】我局拟对已立案的内蒙古康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一、请包头市地区参与投资内蒙古康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投资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个人投资收益银行卡交易流水(投资之日起至今)等相关凭证材料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青山区文化路娜琳步行街王府井院北)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案人自行承担。二、凡是参与内蒙古康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业务部长、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的人员等),自公告发布起15日内,立即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本人在上述公司工作任职期间的非法所得(包括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全部上缴青山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专户(具体账号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咨询)。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打击。
密码保护: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张中英、李锡龙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 2022.9.21……【资金清退】对已归集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本次资金清退发还对象为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张中英、李锡龙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未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本次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予以保留,后续处理时间和方式以本院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次资金清退发还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街支行协助完成。清退发还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集资参与人在“张中英、李锡龙案件登记核实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附:张中英、李锡龙团伙同案案犯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覃某、兰某、韦某、韦某某涉嫌诈骗案 2022.9.21……【警方通告】近期,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售卖“长命百岁、包治百病药”为幌子,诈骗中老年人钱财的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21年11月份以来,覃某、兰某、韦某和韦某某四人以每斤3元至40元不等的价格从网上购买所谓的“虫草”、“人仙花”、“龙骨参”、“天草丹参保心茶”等三无产品,再编造功效制作宣传单,选择圩日来到罗城县各乡镇(特别在四把镇、天河镇、怀群镇、乔善乡、宝坛乡居多),以每斤1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摆摊售卖,造成多名中老年人上当受骗。为彻底查清覃某、兰某、韦某和韦某某四人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该案的违法犯罪线索,如有类似遭遇的受害人,请第一时间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挽回损失。
证大捞财宝网贷平台 2022.9.20……【自媒体】应法院要求,今天出借委的仇培莉等3个上海当地的出借人代表去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见余法官,谢谢仇培莉没吃晚饭、没休息就传递证大案件主办法官的意思……对证大案子的评叙。犯罪的根源是:戴志康前期没有故意犯罪,而是运作中明知有风险,不收手,不告之,反而升级手段膨胀更大的风险,让出借人损失。……兑付,尽快判决,执行庭评估变现准备工作,尽快解决出借人燃眉之急。罚款罚金押后,通过智慧手段和智能技术,确权时间比较快,1-2个月。
密码保护:内蒙古冠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武某红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2.9.20……【警方通告】为彻底查清内蒙古冠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武某红以“有渠道购买低价新车”为由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内蒙古冠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武某红涉嫌合同诈骗案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内蒙古冠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已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立案侦查,且犯罪嫌疑人武某红已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二、凡在内蒙古冠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或武某红处购买低价新车并签订购车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携带报案人自述材料(报案书)、购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车款及服务费相关收据、银行转款凭证及银行卡交易流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登记,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者,我局视为主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望互相转告周知。
密码保护: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20……【警方通告】牡丹江市公安局正在侦办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请相关受害人(尚未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交材料或已经提供过证据材料但材料不全的人员),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借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卡交易明细等材料复印件),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期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点至11点,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填写登记信息,核实情况。所有涉及到该案的业务员、团队经理及其他人员请主动来东安分局递交材料。案件善后处理以有效登记为准,逾期未进行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提交证据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核实报案内容真实性,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密码保护:小诺理财 2022.9.20……【公司方发布】第二阶段债权包申领
云南省文山市曹应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2.9.19-2019.6.14……【资金清退】被告人曹应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重点工作。现对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发还。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未退金额以生效刑事判决书认定的和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上记载的为准。所有受损集资参与人未退金额为9369302.00元,本次退还金额5385288.00元,故本次资金清退发还比例为57.4780%。本次资金清退发还采取银行新开设账户转款方式进行,由中国农业银行文山永通支行(位置:腾龙北路亚龙都市花园A区,联系电话:0876-2141701)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根据银行的通知分批次带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核对签字领卡发放。……附:原审被告单位云南森赠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曹应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被告人曹应祥、伍明良、孔庆甜、曾世福、马波犯赌博罪二审刑事判决书(2019.6.14)……被告人曹应祥自2010年3月12日起,在没有获得政府金融办、银监局等金融部门的审批许可并获得相关融资资质的情况下,并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被告单位云南森赠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没有获得政府金融办、银监局等金融部门的审批许可并获得相关融资资质),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曹应能,公司实际负责人为被告人曹应祥,被告人曹应祥或以其个人名义或以被告单位云南森赠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以签订投资回报分红合同书、借款协议、借条的形式,按照2%至3%不等的月利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人员45人吸收存款2879万元。其中,已归还本金1849万元、利息699.746万元,未归还本金1210万元。
江苏兴化市大邹镇马晶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19……【警方通告】马晶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已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本人身份证、会员名单、得会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参与马晶晶非法集资事实的书面材料原件,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逾期未登记报案的,视为集资参与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请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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