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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上海市黄浦区华夏信财(花虾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3.6 ☑资金清退
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在核对确认截止期限前尽快办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线上核对确认期限至2024年11月1日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2021)沪0101刑初196号案件(以下简称“华夏信财”案件)。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信财公司”)系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人李彬。华夏信财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华夏信财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华夏信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华夏信财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由华夏信财公司全资控股。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包括吸收存款的金融业务。被告人刘家慈、刘刚、段念、李斌、戴士军、曾海波、李海、韩琦分别负责运营、法务、宣传、市场销售等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华夏信财公司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以线下门店、互联网APP推广等方式,以网络借贷中介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同时负责运营“华夏信财APP”、“花虾金融APP”招揽客户,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推销相关理财产品。
密码保护: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3.5 ☑资金清退
关于“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103刑初1284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对该案涉财产部分,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案款已提存至“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江汉区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专户”。将依法开展该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信息登记自2024年3月06日上午9时起至3月20日18时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武汉市亿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80名集资参与人系本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从相关交易平台提取甄别,并经本院作出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所确认。各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说明的要求,如实、认真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
密码保护:天津市北辰区被执行人孙超宇等责令退赔纠纷案(“金银岛”案) 2024.3.4 ☑资金清退
应退赔款已执行到位,现通知以上案件未领款的被害人(被害人名单以上述判决书为准)三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来院领款或向本院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并签字、捺印的复印件(请将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邮寄至我院执行局)。
密码保护:深圳市罗湖区被执行人张小亮、贾金凤、曾秋文、朱跃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执行人王坤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荧兴源案,深圳荧兴源资产管理集团) 2024.3.4 ☑资金清退
现本院从刑事部门随案移送的涉案银行账户中执行到位1888.15万元,对首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各集资参与人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交领款资料
密码保护:冠群驰骋案 2024.1.17 ✓法院判决书
2024.1.17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曹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据京城冠群难友分享的判决书,曹倩(案发前系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档案专员,负责接收、整理公司合同等工作,并受刘广东等人指派担任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外放贷的抵押权人,另,曹倩系冠群案核心大BOSS刘广东的表妹)自首、认罪认罚,其共计退缴人民币434800元。)
1 Мошенничество 2024.3 ☑Press ☑Kyrgyzstan,Кыргызстан,吉尔吉斯斯坦
山东菏泽市郓城县“亿登峰”非法集资案(亿登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2.29 ☑资金清退
郓城县“亿登峰案”第九批清退资金兑付公告:郓城县“亿登峰”非法集资案第九批清退资金兑付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定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在县金融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兑付,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时前往领取第九批兑付款。本次清退资金兑付比例为0.5%,兑付方式为工商银行存单。
上海海银财富(海银控股集团、上海贵酒股份等) 2024.3.1 ☑公司方发布
2月29日下午,上海市各地在沪企业(商会)联合会在均瑶康桥总部举行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密码保护:河南南阳市玉米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4.3.1 ☑官方发布
南阳市玉米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凡涉及该公司集资的单位及个人,尽快到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处置玉米公司非法集资专班登记,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等工作。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日内
密码保护: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 2024.2.29 ☑资金清退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第二次分配补充登记的公告:关于被执行人李新明集资诈骗、陈景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涉财产执行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5日发布第二次分配公告,目前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完成登记并领取退赔款,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完成登记,现就第二次分配补充登记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补充登记人员:未完成第二次分配注册登记以及案款被退回的集资参与人(人员名单见附件,名单上的人员均需重新扫码登记)。二、补充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再补充登记,本次可分配款暂存于本院案款账户,留待下次分配时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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