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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上海“聚财猫系”平台王戎、韩越、薛亮集资诈骗案 2024.2.29 ☑资金清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聚财猫”系集资诈骗案第一次案款发放执行:“聚财猫”系集资诈骗案投资人总受损人数15.39万余人,总受损金额为118亿余元。截止目前共执行到案款项总计4.65亿余元,本院拟于2024年2月底开始进行第一次案款发放,本次发还总金额4.13亿余元,发还比例3.5%。案款发放时间:2024年3月1日开始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
案款发放范围:1、已于2024年2月18日前登录平台或线下提交材料完成信息核对且对投资总金额、已兑付金额无异议的投资人。2、已于2024年2月18日前登录平台完成信息核对,对投资总金额、已兑付金额有异议,经审计复核,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投资人。
2024年2月29日
密码保护:上海“聚财猫系”平台王戎、韩越、薛亮集资诈骗案件 2024.2.18 ☑资金清退
聚财猫系案件财产处置团队公告之二:经同外省市法院沟通协调,现就“聚财猫系”案件投资人信息核对,异议审核确认等事项公告如下:1、本院执行的“聚财猫系”集资诈骗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是被告人王戎、韩越、薛亮等为谋取非法利益,实际控制“聚财猫”、“君融理财”、“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五个平台,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涉财产部分执行。“君融理财”平台由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执行;“抓钱猫”平台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并执行;“石头理财”平台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并执行;“牛板金”平台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指定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刑事判决。经同外省市法院沟通协调,因“牛板金”平台为另一犯罪团伙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故该案件继续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不再归并至我院“聚财猫系”。
2024年2月19日
密码保护:上海“聚财猫系”平台王戎、韩越、薛亮集资诈骗案件 2023.11.30……【资金清退】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使用的相关说明。请投资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平台上线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聚财猫”“君融理财”“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五起集资诈骗案件涉19万余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持续开放,目前并无截止日期,如遇登录拥挤情况,请错峰登录。本案投资人损失计算采用全面审计的方式(即投资人在聚财猫、石头理财、大连君融贷、抓钱猫、牛板金的总投入金额减去总兑付金额)。
➤上海一中院执行的“聚财猫系”集资诈骗案件涉财产部分是以被告人王戎、韩越等人,通过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设立“君融理财”平台,并先后收购“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被告人薛亮设立的“聚财猫”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为名,采用虚构借款标的等手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的涉财产部分执行。
➤附:【法院判决书】2020.11.18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庄某某、陈某某、顾2、冯某某、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间,上海裕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乾公司”)设立“聚财猫”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投放广告、口碑宣传等方式,承诺6%-16%的年化收益,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2017年2月后,裕乾公司法定代表人薛亮明知“聚财猫”平台存在大额待偿金额的情况下,仍然伙同王戎、韩越、吴隽等人(均另案处理)利用虚假借款标的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聚财猫”平台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03.44亿余元(以下币种同),未兑付被害人本金55.03亿余元,造成投资参与人损失53.3亿余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庄某某在担任裕乾公司产品管理部经理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利用王戎、吴隽等人提供的虚假融资标的在“聚财猫”平台上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陈某某、顾2、冯某某分别担任裕乾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财务总监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运营、管理裕乾公司和“聚财猫”平台,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裕乾公司运营部经理期间,明知裕乾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仍协助薛亮公开宣传、推广“聚财猫”平台,并提供资金账户用于归集、转移集资款。
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庄某某、顾2、冯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退缴赃款1000余万元,被告人陈某某退出违法收入50万元,被告人冯某某退出违法收入27.63万余元,被告人庄某某退出违法收入8万元。
2023年11月30日
密码保护:聚财猫平台 2023.3.23……【自媒体】3 月 23 日,互助会代表受托人再次致电上海一中院执行局和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得知王戎、韩越集资诈骗案与薛亮集资诈骗案所涉及的财产部分执行,已合并到一个案件中执行,案件已立案。至本报告发布时,仍没有聚财猫平台的相关登记,案件所涉及的财产处理,目前看来尚需时日。
2023年5月11日
密码保护:聚财猫 2023.2.4……【自媒体】聚财猫全国债权人互助会[2023] 001 号:聚财猫互助会律师年前上海出差报告。
为回应各位债权人,对聚财猫平台何时开始执行发还被害人款项的关切,债权人诉讼代表委托律师,于年前去上海法院了解情况。由于王戎、韩越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和薛亮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在犯罪事实上虽有聚财猫平台集资交叉,但王戎、韩越集资诈骗犯罪案件还涉及牛板金等多个平台,而薛亮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仅限于聚财猫平台。法院一审时分为两个案件但合并审理,判决时仍分两个案件判决。
为避免案件代理的冲突,本次了解关联两案的执行情况,由两名律师共同负责2023年1月16日,代理律师一行两人从广东出发,至上海已是晚上8点左右由于王戎、韩越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两个被告人在一审后提出上诉,故律师对上诉案件审结后执行情况进行了解。17日上午,律师到达位于上海徐汇襄阳南路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到负责审理王戎、韩越集资诈骗犯罪上诉案件的主审法官吴志梅,了解到王戎、韩越案件已经审理终结,案卷在2022年12月中下旬已移送回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付原一审法院执行。
17日下午,律师两人去到位于徐汇区虹桥路的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得知需要到执行局查询执行案件,遂去到已搬迁至中山西路的海螺大厦3 栋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查询,并联系负责执行案件的内勤工作人员了解到执行局尚没王戎、韩越集资诈骗案件和薛亮集资诈骗案件关于执行被害人财产发还的立案信息,也没有聚财猫平台相关案件信息。
律师随后进一步向执行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尚没有收到业务庭移送的案件材料。律师即时联系两案一审承办法官助理马扬宁,马法官确认,确实于2022年12月中下旬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王戎、韩越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二审判决及案件材料,但由于王戎、韩越案件涉及的财产线索及扣押在案的财产等均需要移送到执行局,他需要一定时间整理,且年底案件结案事务很多,不能在短时间内将王戎、韩越案件涉及的财产线索及扣押在案的财产资料整理完毕,薛亮的案件虽然没有上诉,但是由于薛亮案件和王戎、韩越案件交叉重叠部分非常多,两案财产处理及发还被害人的工作需要合并处理,故薛亮的案件也没有移送到执行局处理。其也没有给出确定具体可以移送执行的时间。
重要补充:
3、现在的律师依然是2018年暴雷后互助会聘请的律师,从来没有变过。所有的律师费用依然是用当年大家的捐款在支付。
2023年2月4日
聚财猫案 2022.11.29……【自媒体】(喵友共享)2022年11月29日,聚财猫案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维持一中院的原判!
2022年11月30日
聚财猫P2P平台(上海裕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2.7.8……【自媒体】2022年7月8日,聚财猫全国出借人互助会指派的代表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致电,了解到聚财猫平台案件的一些情况,薛亮一审判决后服判,没有提起上诉。王戎、韩越案件可能还需要两至三个月审结
2022年7月10日
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君融理财平台、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聚财猫平台 2021.12.29……2021年12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戎、韩越集资诈骗案及薛亮集资诈骗案(系公诉机关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案件),对王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韩越、薛亮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王戎、韩越伙同吴隽(另案处理)等人,通过融数金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春晓资本集团,设立君融理财平台,并先后收购抓钱猫、石头理财、牛板金及被告人薛亮设立的聚财猫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提供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为名,采用虚构借款标的等手段,以6%-16%的年化收益及保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经审计,王戎、韩越等人实际控制的上述平台非法募集资金730余亿元,造成19万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50余亿元
2021年12月29日
聚财猫案件 2021.12.29……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点00分、10点15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越、王戎、薛亮集资诈骗罪
2021年12月27日
融数集团(君融贷、抓钱猫、石头理财、聚财猫、牛板金) 2020.9.29……融数集团首席信息官洪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洪某在担任北京瑞金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融数集团首席信息官期间,王戎、吴隽等人为规避金融监管,提高非法募集资金的效率,指使洪某及其技术团队研发EDI系统,通过EDI系统推送虚假投资借款标的至各P2P平台,通过“一标多融”的方式重复融资,并将非法募集的资金转入王戎、吴隽等人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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