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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孔祥友集资诈骗案 2022.10.26……【资金清退】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对。请集资参与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核对确认期限:2022年10月27日10:00至2023年1月19日24:00。……附:上海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周海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7.31)……2014年8月,被告人周海生由他人转让成为上海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并注册成立上海人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宇公司”),公司实际经营地在本市普陀区中山北路长城大厦。旌逸公司、人宇公司以对外发放广告和拨打电话方式吸引客户投资,承诺固定收益,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截至2014年12月24日,被告人周海生经营的上述公司共计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1.1亿余元,未兑付资金人民币8400余万元。2014年12月17日、12月24日,人宇公司、旌逸公司先后被转让给孔祥友(另案处理),后旌逸公司变更为旌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逸集团”),旌逸集团在后期将上述未兑付资金全额予以兑付。
2022年10月26日
密码保护:旌逸集团 2020.10.30……旌逸集团被告人谢作享、沈丹、陆金花、钱雷玲、周燕芸、谭汉庭、李右文、王一倩、王某某、张2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谢作享、谭汉庭、李右文、王某某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谢作享、谭汉庭、李右文、王某某均申请撤回上诉
2021年7月13日
密码保护:旌逸集团 2020.7.31……旌逸集团被告人谢作享、沈丹、陆金花、钱雷玲、周燕芸、谭汉庭、李右文、王一倩、王某某、张2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谢作享担任旌逸集团总裁,协助孔祥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协调公司下属各区域的业务工作。被告人沈丹担任旌逸集团副总裁,协助孔祥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协调下属部门业务工作。被告人陆金花先后担任旌逸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负责公司资金周转等财务工作。被告人钱雷玲担任旌逸集团财务部总监,负责旌逸集团吸收资金调配等财务工作。被告人王一倩担任旌逸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负责公司融资项目咨询等工作。被告人谭汉庭担任旌逸集团培训部总监,负责公司业务员培训及对投资客户的宣传工作。被告人周燕芸担任旌逸集团人事部总监,负责公司总部员工的招聘和业务员人事考勤等管理工作
2021年7月13日
密码保护:旌逸集团 2020.11.6……旌逸集团被告人谷华先、赵喆、蔡某某、董静、张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谷华先、赵喆、蔡某某、董静、张某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上诉人谷华先申请撤回上诉。上诉人赵喆否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称其对公司犯罪不知情,仅做了录合同、收文件等正常职务行为,除工资收入外,没有获得非法所得。上诉人蔡某某、董静、张某均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谷华先的辩护人表示尊重谷华先的撤诉意思
2021年7月13日
密码保护:旌逸集团 2020.7.31……旌逸集团被告人谷华先、赵喆、蔡某某、董静、张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谷华先担任旌逸集团风控部总监,协助管理投资项目的对接、草拟融资合同及接待投资人等。被告人赵喆担任旌逸集团档案部总监,负责投资合同的发放和投资人到期兑付本息的统计等工作。被告人蔡某某于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担任旌逸集团储备区域总监等职务。被告人董静担任上海人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对公司的管理。被告人张雪担任杭州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对公司的管理
2021年7月13日
密码保护:旌逸集团 2020.7.23……旌逸集团被告人孔祥友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孔祥友,男,1977年7月10日出生于浙江省瑞安市,小学文化,原系旌逸集团、上海人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万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09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于2012年6月被假释,2014年2月27日假释考验期满。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9日被逮捕……被告人孔祥友以旌逸集团系正当经营和融资,没有实施任何欺骗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等为由,辩称其无罪
2021年7月13日
旌逸集团 2019.4.11……旌逸资产总监、副总起诉书……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孔祥友(另案处理)在明知旌逸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谷华先、赵喆、蔡某某、董静、张雪等人,以旌逸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上海旌逸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投资旌逸集团投资项目为名包装理财产品,以承诺固定年化收益的方式签订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截至案发,旌逸集团累计募集资金达人民币131.41亿余元,尚有47.8亿元本金未兑付
2020年8月31日
旌逸集团 2019.11.18……杭州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缪亮、张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缪亮自2015年12月起在旌逸公司担任总监、区域总经理等职位;被告人张晴自2015年10月起在旌逸公司担任团队经理、总监、储备区域总经理等职位。2015年起,旌逸公司吸收杭州地区1646名投资人共计392305000元,截至案发,尚有1330名投资人共计209464700元未兑付。被告人缪亮、张晴作为区域负责人,根据管理区域完成业绩情况,通过工资、提成、奖金等方式非法获利,其中被告人缪亮非法获利1402555.01元;被告人张晴非法获利1283068.01元
2020年8月31日
旌逸集团 2020.7.23……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孔祥友非法集资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孔祥友无期徒刑……经审计,截止2018年2月,孔祥友以旌逸集团等单位名义非法集资130亿余元中,除案发后已被冻结银行资金及查获的现金外,主要用于兑付到期本息89亿余元、返还钱款633万余元、公司经营开支15亿余元、以投资项目名义支出22亿余元(其中约定项目支出4,849万余元)、孔祥友个人提现花用3亿余元以及根据孔祥友指令划转至与集资参与人无关的个人和公司账户3亿余元等
2020年7月23日
旌逸集团 2019.12.27-18:33……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旌逸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孔祥友集资诈骗案……2015年3月起至2018年2月,孔祥友明知旌逸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人宇公司、万悦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仍非法在上海等8个省份设立分支机构,通过招募员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酒会等方式公开宣传,假借“石门县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投资项目名义推出理财产品,承诺保本并许以5.4%至26%年化收益为诱饵,从2.7万余人处非法集资130亿余元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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