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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林金融
密码保护:上海善林金融案 2024.2.1 ☑资金清退
善林案公告之十二:应广大受损投资人的要求,现将2023年7月至今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本案共执行到位案款20亿余元。本院已经对前期执行到位款项19亿元进行了公告,以下主要告知近期执行情况。
二、因本案投资人人数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投资人金额、个人信息等审核工作量巨大,故只能采取逐一审核、集中发放的方式,确保将案款按比例发放到每一位受损投资人手中。对已确认受损金额但未获得第一次案款发放的投资人,本院亦将尽快开展补发工作。
2024年2月16日
密码保护: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善林金融)启东人民中路分公司朱慧玲、沈永丰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3.7.20……【资金清退】江苏启东市人民法院现开展受害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9月19日。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善林”案受害人(不包括前期在公安机关及启东市人民法院已登记人员)。本案采用邮寄登记方式进行核实,受害人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邮寄至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组收。
➤附:【法院判决书】
2020.12.4朱慧玲、沈永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3年7月21日
善林(上海)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城市之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善林金融) 2023.4.10……【警方通告】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侦办的善林(上海)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城市之星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现要求在善林(上海)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城市之星分公司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协议书复印件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到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望未报案(未做笔录)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2023年4月12日
善林金融案 2022.12.28……【资金清退】案件公告
善林案公告之九
本院近期正在推进的“善林案”第一次补充退赃工作,原定于2022年12月26日前完成异议审查并通知申请人,因近期疫情严重,难以按照原计划完成异议审核工作。现公告如下:
1、本院将努力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尽力早日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将尽快完成本次补充发赃工作。
2、异议审核完成时间本院将另行通知,并给与申请人时间完成确认工作。也请对受损金额无异议的被害人,尽快登陆平台确认并保证提交的银行卡处于激活状态。
3、被害人登陆平台确认受损金额,是法院准确发赃、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依据,请被害人秉持诚信、慎重对待。本院充分保障被害人对受损金额提异议的权利,但被害人对受损金额一经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已经确认受损金额并获得退赃款的被害人再次提出异议者,本院不予审核,并不再纳入之后退赃人员的范围。
善林案件财产处置团队
2022年12月28日
2023年1月7日
善林金融网贷平台案 2022.7.28-2022.8.7……【自媒体】浅墨浓香:冒昧问一下7月22日的时候你在群里面问“才返8%吗”,请问你是提前知道发赃比例了吗?因为发赃比例公告7月27日才出呢。……冰花雪影:听人说的……金子爵爷:说月底到账8%还是没到?有到账的吗?……忧伤的梦:我打电话问了说这个月结束
2022年8月8日
密码保护:善林金融网贷平台案 2022.7.27……【资金清退】本案被害人总人数209076人,总投资受损金额为217.07亿余元,截止目前共执行到案款金额17.2亿余元,已符合发赃条件。根据广大被害人的要求,本院拟于7月底进行第一次发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情况:2021年7月12日, 本院发布执行公告,对前期执行到案款16.48亿余元的构成进行了说明。截止目前本院共执行到案款金额17.2亿余元,除前述已经说明的金额外,其他金额主要系本院扣划的“善林”其他涉案账户存款4500余万元、国家体育总局退还的广告费用1086万余元、本院追缴的善林平台对外借款1200余万元、外地公安、法院移交的退赃款等。……三、发赃比例:8%(即所有在案款项/总的未兑付金额),每个人的受偿金额=每个人的未兑付金额x发赃比例。……四、为公平起见,本院制定了如下规则:1、业务员、犯罪单位员工不列入本次发赃范围;2、未登录本平台确认者,以及对本院异议复核的结论未予确认者均暂不列入本次发赃范围,待其符合相关要求后再行发放。……六、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本次发赃预计持续时间一个月,本院将在发赃完毕后再次发布执行公告。
2022年8月8日
善林金融案 2022.7.1……【资金清退】目前,已执行到位款项共计17.2亿余元。本案被害人约21万人,目前已登录71,125人,无异议67,453人。将对善林公司87万小额借款全面开展催收、追缴工作。计划于7月底前进行第一次发赃。请已经被驳回的被害人代理人、继承人尽快提交符合条件的材料,以免错过本次发赃。
2022年7月3日
江苏省靖江市善林金融 2022.3.26……警方通告。日前,靖江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20180515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自2015年5月起,对该案中在善林(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民中路分公司与善林(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贸中心分公司投资理财的投资人展开申报登记等相关工作,请涉及本案的投资人到市公安局申报登记
2022年3月26日
善林金融平台 2022.3.6……这次获得的信息较为丰富。下面再文字重复会议内容之一。……三周多之前,亢伟,王力嘉,上善若水三位老师计划去上海
2022年3月7日
善林金融 2020.7.24……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周勤、曹亮、田景升、黄亮、翟中奇、张旭东、吴丹、张军、刘铭纲、周锦、肖强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周伯云供述:第一,成立善林金融公司的目的。其为了募集资金而分别成立了A公司和善林金融公司,其个人没有资金,要利用募集的资金作为善林金融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第二,募集资金量远大于真实债权。公司确定了以其本人为超级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经营模式,线下门店销售的理财产品由高某1、田景升负责设计,其只有一小部分债权,募集到的资金远远大于其实际持有的债权。投资人看到的债权有虚假,公司也没有把真实的资金用途向他们披露清楚。2017年其要求黄亮、曹亮用公司员工身份证去注册公司,用来形成放贷平台的虚假投资标的(债权包)。第三,2017年8月发行政信通(幸福之路)理财产品初衷。2017年下半年,因浦东金融局要求逐步缩减线下需兑付的资金存量,但公司当时已经借新还旧了,门店一旦关停就无法兑付之前的投资本息,因此其提出改变超级债权人的方式,将其控制的Y公司应收账款包装成理财产品对外发售,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兑付之前本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的方案。之后,其召集曹亮、田景升、黄亮、刘铭纲等主要高管对该项目进行讨论、制定方案、确定产品利息等,刘铭纲负责起草债权转让合同,曹亮牵头协调各部门,田景升负责后续销售事宜。第四,形成资金池原因。其没有办法做到投资人和贷款人资金、时间一一匹配,如果募资款直接进入贷款人账户,就没有办法使用募资款对外投资,因此募资款要先进入其控制的账户,再由其进行分配使用。大部分募集资金都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了,只有部分资金用于投资M公司等项目以及支付房租、员工薪酬等公司运营成本。第五,向金融主管部门提供虚假数据隐瞒真相并逃避监管。2017年年初,浦东金融局约谈公司,禁止新增线下业务量并逐步减少线下业务存量资金。其与田景升商量将上海地区沿街门店关停,但实际上转入了写字楼继续开展线下业务。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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