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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林金融
密码保护:善林金融 2021.6.24……2021年6月24日,是上海善林金融被害人和上海一中法院等部门约定对接的日子。……负责接待的是一中法院执行局的5名法官,浦东经侦2名警官和公信会计事务所2名审计人员。具体内容如下;(因根据难友提供的资料整理,如有出人,以现场难友信息为准)
2021年6月26日
善林金融重庆渝中区分公司 2021.6.15……警方通告。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区分公司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立即前往渝中区公安分局全额退还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
2021年6月22日
善林(上海)金融长春腾阳分公司、长春宏汇国际分公司 2021.6.10……警方通告。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腾阳分公司、长春宏汇国际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部门主管、团队经理、普通员工、兼职人员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日止,将在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腾阳分公司、长春宏汇国际分公司工作期间所赚取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2021年6月10日
善林金融重庆江北分公司 2021.6.3……警方通告。重庆市江北区警方敦促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退缴赃款。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及其它为募集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立即前往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全额退还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并已经冻结的账户
2021年6月3日
善林(上海)金融长春鸿城分公司 2021.5.31……警方通告。南关区警方敦促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长春鸿城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缴赃款
2021年6月1日
善林金融 2021.5.19……您反映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追讨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代言费的诉求,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2021年5月21日
善林(上海)金融东营分公司 2021.5.17……警方通告。公安机关告诫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人(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缴自己在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集资过程中获得的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请目前仍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各自集资的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2021年5月17日
善林金融案 2021.5.14……上海一中法院关于“善林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使用的相关说明。“善林案”现已进入上海一中院执行阶段,鉴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实际情况,为确保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的高效、有序、顺利,自本月10日“善林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上线后,上海一中院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的相关功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5月14日
善林金融 2021.5.11……5月9日有出借人接到12368发来的短信,善林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定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十时开通运行
2021年5月11日
善林金融绥化分公司 2020.12.28……经大量调查取证核实工作,2020年11月11日,北林分局将刘某、房某达刑事拘留;2020年12月,对马某某、夏某某、张某某、曲某某等24名公司业务员采取强制措施。12月25日,北林分局将该案移送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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