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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拍贷 2020.9.22……被告人王辉、SHIJIAN、李翠花、王方君、唐丽君、吴洁、张文杰、查小凤、吴中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王辉与曹孟年(另案处理)合伙在本市海曙区车轿街69号1幢(16-3)室成立宁波星融众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前身系宁波华融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多个县区设立分公司及门店,推广上海佩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的“微拍贷”平台,公开宣传“微拍贷”推出的理财产品,并许诺给予5%-14.8%不等的固定年化收益率和到期还本付息的收益回报,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在“微拍贷”上以存款形式投资,涉及投资人1万余人,至2018年8月,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26.7亿余元,造成损失人民币8.3亿余元
2020年10月25日
微拍贷 2018.9.10-17:27……最近,在存管银行民泰银行终止了与平台的银行存管业务合作后,第三方支付公司“融宝支付”也通知平台,将于2018年9月10日终止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通道的关闭将造成出借人回款及借款人还款均无法正常进行。对平台而言,这两个消息无疑是雪上加霜……在没有新的合作存管银行和第三方支付通道合作期间,“微拍贷”平台将临时暂停运营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