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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浙风金融 2020.10.27……浙风金融平台被告人陆雪亮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韩洁、柴慧芳、王玲、曾峰、李浏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原审被告人陆雪亮、韩洁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上诉人陆雪亮上诉称,(一)原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有误,其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原判以公司阶段性无任何经营收入,以“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运作为由,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错误的。虽然借后债还前债极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使得款项无法归还,但不能据此认定“非法占有目的”,P2P行业本身的特殊性,按期支付本金和高额回报恰恰说明其仍在为偿还债务继续经营而努力,说明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2019年2月,民警与在境外的被告人王玲取得联系,告知了回国行程,同年3月6日,被告人王玲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被抓获
2020年12月27日
密码保护:浙风金融 2020.7.31……浙风金融平台被告人陆雪亮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韩洁、柴慧芳、王玲、曾峰、李浏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至2016年年底,公司线下吸收资金业务逐渐停止,转而集中开展线上吸收资金业务。此时,公司没有对外实际投资经营项目,被告人陆雪亮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司无任何经营收入,仅以“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运作的情况下,安排被告人韩洁、柴慧芳等人继续从事大规模的非法吸收资金活动,直至2018年10月,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投资人到期本息。经查,被告人陆雪亮在经营浙风公司期间,共计向430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约4.089亿元,至案发造成投资人损失共计约0.9795亿元。其中,线上投资人3470名,吸收资金共计约2.035亿元,投资人损失共计约0.9545亿元。线下投资人共1127名,吸收资金共计约2.054亿元,投资人损失共计约256万元
2020年12月27日
浙风金融 2019.4.29-21:19……关于上海浙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案情通报(三)。已将上海浙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风金融”网贷平台)涉嫌集资诈骗罪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陆某亮、韩某、柴某芳、李某阳、王某、杨某馨、吴某、种某、沈某芳等9人移送至下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4月29日
浙风金融 2018.11.28-19:53……关于“浙风金融”平台涉嫌集资诈骗案最新公告(二)……已依法对涉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陆某亮执行逮捕
2018年11月28日
浙风金融 2018.10.19-21:07……关于“浙风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新公告……浙风金融平台已被立案侦查……浙风金融董事长陆雪亮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10月19日